協會簡介
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掛靠於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是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歷史系迄今為止唯一的學術性學生社團。在學院正常的本科教學過程中,輔助學院本科同學正確對待歷史專業,普及基本的學術觀點和學術見解。旨在營造良好的專業學習環境,激發學院本科生對歷史學習的興趣,提升學院本科學生的專業素質水平和科研水平。
協會組織
第一屆組織人員名單:(2008-2009)
會 長:任志宏
副會長:張迎春 崔 傑
協會常委會:杜 勇 王冠華 李 強 康 喜
秘書長:陳林蘭
策劃組織部部長:霍婷婷
史學研究部部長:王晶晶
宣傳部部長:王冠華
外聯部部長:李 強
第二屆組織人員名單:(2009-2010)
會 長:郭永春
副會長:王文靜
協會常委會:王天義 金 婷
秘書長:王天義
策劃組織部部長:曹秀娟
史學研究部部長:吳麗蓉
旅遊文化部部長:李 峰
宣傳部部長:李金陽
外聯部部長:李 娜
協會宗旨
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以“歷史為鑑可以知興替”為口號,目的在於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歷史研究、拓寬歷史研究的深度、寬度和廣度。
協會機構
作為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唯一的學術性學生社團,歷史協會擁有著五個相輔相成的協調機構,分別為:
協會常委會負責解釋協會章程,監督協會章程的實施;監督協會各部門的日常工作;負責協會日常的各項工作的審核和批准實施;決定授予協會會員榮譽稱號、頒布各項獎項;決定協會各部門之間人員的安排調動問題等。常設會長、副會長、常務顧問及顧問組。
秘書處負責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畫,管理協會的各項資料;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組織對協會各部門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獎懲;在協會執行會議領導下工作,完成協會會長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對活動的記錄,協會的財務收支結算,年終活動總結以及新學期的工作安排,及時收集、反饋信息,採納意見、建議,管理公眾信箱、部落格與學校各協會、社團取得聯繫。
策劃組織部負責組織好本會的各項活動,負責開會會場的聯繫安排和每年的招新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活動,並對活動進行策劃、效果評估,組織本會會員參加外部活動。策劃活動安排、詳細活動細則流程,是活動的先行者、策劃者,積極組織活動、安排活動細則,主持、管理、維持各項活動的秩序。
宣傳部負責做好本協會的各項活動的宣傳事宜,負責本會活動的前期宣傳工作,組織宣傳協會各項活動,並對活動的宣傳效果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協調各協會之間的聯絡,協會在校內的宣傳及每次活動的海報的張貼。
外聯部負責對外聯繫,拉贊助以及組織聯繫校外各大名師講課,負責常規大型活動的費用贊助、搭建與社會聯繫的平台。
史學研究部負責分配學習任務,籌備講座,協調與老師的聯繫,設定專題研究,定期出歷史刊物,豐富歷史內涵
延續同行的精神:
當我們捧著一本本專業的歷史書籍而不知從何讀起
當我們遇見玲玲種種的問題而老師沒有時間解答
當我們打開歷史網路資源而不知道如何套用
當我們投入到各項豐富的活動之中
當我們點擊署名為“歷史協會”的各個視窗
……
也許我們並未感到,這當中的一切,都有著歷史協會同學的一份辛勞和付出。但我們也許能感受到的是,在這裡我們學會了學會了什麼……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希望與廣大歷史愛好者交流。
協會章程
序 言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歷史系是一個歷史悠久的院系,其教育下的學生曾創造過輝煌的歷史,具有光榮的學術傳統。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是由原雁北師範學院中文系與歷史系合併組建,在合併後的文史學院成為第一大院,無論學術研究還是畢業就業都顯示不俗的實力。文史學院歷史系以其深厚的歷史底蘊,優秀的師資團隊,多樣的教學風格,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學生……
近年來,學院在各級領導的關懷下,沐浴著改革開放的春風,發生著更為深刻的變化。研究型已經成為學院發展的核心,綜合性成為學院發展的動力,有特色成為學院發展的體現,在全面規劃學科建設,打造優秀的學術團隊,提高學術帶頭人的影響力,凝聚學科的方向,突出學科的特色,承擔重大的科研項目,發表與出版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培養創新型的人才的目標下,積極鼓勵學生的自主創新意識,為打造中國未來的教師精英而不懈努力。
在這種情況下,在山西大同大學學生處的申批下、在院領導,院團委的支持下,學院學生自發組織形成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
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歷史系07級在校本科生,繼承和發揚了歷史學長們的優良傳統,凝聚了一些富有思想的同學,終於於2008年10月25日成立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
本章程以章程的形式確認了學院各屆學員的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協會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最高的約束效益。全體的協會會員、一切協會工作機關都必須以章程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章程尊嚴、保證章程實施的職責。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為: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徽標為:小篆的“史”
第三條 本協會掛靠單位: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歷史系;
第四條 本協會的目的:繼承和發揚山西大同大學文史學院艱苦奮鬥、努力科研的精神和光榮傳統,提高文史學院以及歷史系本科生的科研水平,提升學院學生學習專業知識的興趣,普及基本的學術知識和觀點,立足社會,完善自我;豐富非歷史專業本科生的學識範圍,拓寬歷史思路,極大程度給全校喜愛歷史的學生奠定平台。
第五條 本協會的口號: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
第六條 本協會的組織原則:歷史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七條 本協會各會員一律平等,協會保障各會員的權力不受侵犯,維護和發展各會員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會員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會員團結和製造會員分裂的行為;
第八條 協會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禁止任何協會和協會任何人員私自動用協會的公有財產;
第九條 一切協會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對官僚主義,一切協會機關和協會工作人員必須依靠會員及全體同學的支持,經常保持同會員及全體同學的密切聯繫,傾聽會員及全體同學的意見和建議,接受會員及全體同學的監督,努力為會員及全體同學服務;
第十條 協會的組織機關為:協會全體大會、協會常務委員會、秘書處、策劃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史學研究部
第十一條 協會增設常務顧問;顧問等機構豐富領導上層
第十二條 本協會會員類型:個體會員為主;
第十三條 本協會會員在協會內一律平等,都平等的享有協會賦予的權利和履行協會規定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協會會員不論性別、年齡、民族、種族,都具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的形式強加干涉,禁止萌親關係的出現,如有出現,全體會員有權根據章程規定,予以罷免,並勒令其退出本會;
第十五條 協會全體會員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協會會員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十六條 協會全體會員對於任何協會機關和協會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協會機關和協會工作人員的違規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協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申訴、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會員提出的相關申述和檢舉,協有出現相應的違規行為,可以提請協會常務委員會進行查辦; 全體協會會員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協會的利益和其他會員的權利;
第十七條 協會會員有參與協會活動的義務,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參加,但可以根據協會活動的具體內容做出相應的選擇,但必須向協會提交申請;如若提前退會遞交申請;
第十八條 協會會員有管理協會和對協會的各項活動提出建議或意見的權利,同時又維護協會各成員之間團結的義務,在協會活動中出現的意見分歧,不得使之成為會員會下矛盾的焦點;
第十九條 協會會員有完成協會年度下達的工作任務,廣泛團結協會會員,擴大協會學術影響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申請成為協會會員的相關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熱愛集體活動、樂於服務同學、願為本協會效力者;
(四)有志向從事史學研究或是有興趣的歷史愛好者;
(五)山西大同大學全校的新老學生(包括任何年級);
(六)申請歷史協會會員按學生處統一規定,核收會費 20元;
第二十一條 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的權力屬於全體協會會員,協會會員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協會全體大會,任何協會會員享有章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協會全體會員大會,他的常設機關是協會常務委員會;會長為協會的代表;
第二十三條 常務委員會有制定、修改協會各項規章制度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協會全體大會的召開由協會秘書長主持,重大會議由會長及常委會成員主持;
第二十五條 協會常委會委員任期一年,在委員任期滿之前的一個月內選出新一屆的委員,新一屆委員的產生必須由協會全體大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協會委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六條 協會全體大會每學期舉行一次,由常委會召集,如果常委會認為必要,或是協會會員的五分之一以上要求召開大會,可以臨時召開全體大會,大會召開時,由協會會長主持;
第二十七條 協會新會長由現任會長提名,由協會常委會審議,並報由協會全體成員審議通過,任期為一年,可連任至多兩屆;
第二十八條 章程的修改,必須由全體會員大會的五分之一人員提議,並由協會全體會員大會的三分之二人員通過,其他規章制度者必須由協會會員半數人員通過;
第二十九條 協會常委會有下列人員組成:
協會會長,
協會副會長,
各部部長
選舉的委員(不得超過五人),
常務顧問級顧問組代表
第三十條 協會常委會行使以下權利:
(一)解釋協會章程,監督協會章程的實施,
(二)監督協會各部門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協會日常的各項工作的審核和批准實施,
(四)決定授予協會會員榮譽稱號、頒布各項獎項,
(五)決定協會各部門之間人員的安排調動問題,
(六)協會全體大會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會長負責組織協會日常工作,召集召開協會委員會,協會秘書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三十三條 協會常委會對協會全體大會做工作報告;
第三十四條 協會常委會委員有權對協會各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的權利,同時擁有詢問和質詢權;
第三十五條 協會常委會必須深入了解協會會員及廣大同學的願望,密切聯繫會員及廣大同學;
第三十六條 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的協會新會長由現任會長提名,由協會常委會審議,並報由協會全體成員審議通過,並上報學院及學生處,
凡在協會工作滿一年的協會會員均有權利參加協會會長的競選,
協會會長的任期為一年,協會會長連選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七條 協會會長履行協會全體會員大會及常委會交予的任務,協會會長行使職權到下一屆協會會長產生為止;
第三十八條 協會秘書長以及策劃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史學研究部部長由協會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並交由協會會長任命,協會秘書長及策劃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史學研究部部長行使職權到下一屆協會領導集體產生為止;
第三十九條 各部人員組成:
秘書處: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名、成員若干;
策劃組織部:部長一人、副部長兩名、成員若干;
史學研究部:部長一人、副部長兩名、成員若干
宣傳部:部長一人、成員若干;
外聯部:部長一人、成員若干;
第四十條 秘書處行使以下職責:
(一)負責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畫,管理協會的各項資料;
(二)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組織對協會各部門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獎懲;
(三)負責對活動的記錄,協會的財務收支結算,年終活動總結以及新學期的工作安排,
(四)及時收集、反饋信息,採納意見、建議,管理公眾信箱、部落格與學校各協會、社團取得聯繫
第四十一條 策劃組織部行使以下職責
負責組織好本會的各項活動,負責開會會場的聯繫安排和每年的招新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活動,並對活動進行策劃、效果評估,組織本會會員參加外部活動。策劃活動安排、詳細活動細則流程,是活動的先行者、策劃者,積極組織活動、安排活動細則,主持、管理、維持各項活動的秩序
第四十二條 宣傳部行使以下職責
負責做好本協會的各項活動的宣傳事宜,負責本會活動的前期宣傳工作,組織宣傳協會各項活動,並對活動的宣傳效果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協調各協會之間的聯絡,協會在校內的宣傳及每次活動的海報的張貼
第四十三條 外聯部行使以下職責
負責對外聯繫,拉贊助以及組織聯繫校外各大名師講課,負責常規大型活動的費用贊助、搭建與社會聯繫的平台
第四十四條 史學研究部行使以下職責
史學研究部:負責分配學習任務,籌備講座,協調與老師的聯繫,設定專題研究,定期出歷史刊物,豐富歷史內涵
第四十五條 具體協會部門變更以實際為主,但需在一年的成員大會上提請並修改及時程
第四十六條 協會經費的來源:
(一)協會成員每年核收會費20元,
(二)協會的外聯合法創收,
(三)社會捐贈以及校方撥付等其他方式;
第四十七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為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經費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由秘書處統一管理,實行財務公開,收支明確;
第四十八條 協會各項活動,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辦事原則;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只適用於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山西大同大學歷史協會所有;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