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省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省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省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

(三)擬訂省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省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審核設區的市機構改革方案,承擔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備案管理工作;審核副省級城市副局級以上和其他設區的市副處級以上行政機構設定和調整事項。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省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省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省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省級機關各部門與設區的市之間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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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進全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省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省直屬事業單位和省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擬訂全省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省直屬事業單位和省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審核設區的市事業單位設立、調整立項計畫。

(六)監督檢查全省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七)制定全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省直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擬訂省直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八)負責全省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指導全省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辦領導

主 任:劉維寅 副主任:劉書偉、 孫書恆、王振乾

省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主任:李捷

副巡視員: 劉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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