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築大學學生工作處

一、負責全校學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德育工作。 二、負責組織和協調全校學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校大學生心理指導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積極開展以思想道德為核心的素質教育,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校學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德育工作。按照校黨委、校行政的要求,具體制定和實施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德育的規劃和計畫,組織開展各種途徑和多種形式的教育管理活動。
二、負責組織和協調全校學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和實施對學生的日常學習、生活和行為管理,指導學生組織開展各種有益活動。組織、協調處理學生重大事件。做好學生獎懲工作,具體負責並實施《山東建築工程學院學生獎勵條例》和《山東建築工程學院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的有關獎懲規定及其他獎懲規定。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法制紀律教育和安全穩定教育。
三、負責學生就業工作。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畢業生的就業工作。組織開展就業教育、信息服務、擇業諮詢、技能培訓以及畢業生畢業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就業指導工作的總結檢查、評比表彰和調查研究。
四、負責特困生扶助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獎、助、貸、補、減"等各項扶助措施及有關事宜,統籌歸口管理使用政府、學校、社會各界扶困助學的各類基金,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校大學生心理指導工作。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測量、心理輔導、職業傾向測評、心理健康調研和其他有關工作。
六、按照校黨委、校行政的要求,具體負責協調學生政治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督促落實學校關於政治輔導員選拔、培訓、分流和待遇方面的有關政策和要求,負責學生政治輔導員的管理與考核,組織評選和表彰優秀輔導員。
七、完成學校黨委、校行政交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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