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概念

屬性概念是以事物的某種屬性即性質和關係為反映對象的概念。如“偉大”、“先進”、“正確”、“善良”、“大於”、“在……和……之間”等,屬性概念的外延是指事物的這種或那種屬性,因而傳統邏輯原稱之為抽象概念。屬性概念一般是由語詞中的抽象名詞或者形容詞來表達。

屬性概念是一個邏輯學中的基本概念,從邏輯學角度來看,作為基本的思維形式的概念可以分為實體概念和屬性概念,前者指稱的對象是具體的客觀事物,後者指稱的對象是抽象的客觀事物的性質及關係,實體概念又稱具體概念,屬性概念又稱抽象概念。客觀事物必然是具體的/個別的/特殊的,而概念(無論是實體概念還是屬性概念)都是抽象的/一般的/普遍的,即使是實體概念,它所指稱的對象是客觀具體的,但是它本身卻是抽象的,至於屬性概念(抽象概念),它就是抽象的性質及關係的再次抽象,即抽象的抽象。從辨證的角度來看,抽象與具體是對立統一的一對範疇,是絕對性與相對性的統一。具體化的過程就是走向現實和客觀存在的過程,抽象化的過程就是走向理論世界的過程,可以這么理解,具體得不能再具體就得出客觀存在,抽象得不能再抽象就得出哲學的思想體系。物質是對客觀事物最抽象的描述,物質的唯一屬性就是客觀實在性,而具體事物的屬性是無窮的,在抽象的過程中,屬性逐步建少(內涵縮小),但是外延卻逐步擴大,這也是邏輯學的一個基本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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