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
(1) 柏拉圖(Plato, 427-347)認為「觀念」才是真正的存有,而感官事物則分享了「觀念」所呈現的單一、真、善。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更詳細地論存有的單一、真、善,為日後士林學派的「超級屬性」學說奠下基礎。
(2) 柏羅丁(Plotinus, 約205-270)主張從最高的「一」和「善」流出精神(nous);精神對觀念的分辨稱為真,靈魂與萬物分享了精神的這些特性。
(3) 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用三格式描寫存有的本質:存有就是「一」;「真」依其本來的面目呈顯於我;就存有本身而論,凡存在的就是「善」。
(4) 大雅博(Albert the Great, 約1193-1280)系統地討論單一、真、善三個屬性,另加上實在界(reality)和個別性(particularity),但實在界是存有的同義字,個別性原已包含在「單一」概念中。多瑪斯列出實在界、個別性、單一、真和善等五屬性,有的著作卻只提及後三種,「美」未被列入,但已把「美」看成與「善」密切相連者。
(5) 蘇亞雷(F. Suez, 1548-1619)進一步加以系統化,但看法頗似大雅博。
(6) 萊普尼茲(G.W. Leibniz, 1646-1716)把存有看成單子(monad),此單子直接被單一、真、善所限定。
(7) 康德(I. Kant, 1724-1804))只把三屬性當作萬物知識的邏輯條件。
(8) 尼采(F.W. Nietzsche, 1844-1900)把對立性的分別與多元、假與惡和單一、真、善視為等同。
(9) 哈特曼(N. Hartmann, 1882-1950)將超級屬性納入存有(僅限於世界上的有限存有)的範疇,畢竟他肯定了超級屬性的價值。
內容詳述
超級屬性是存有的屬性:的確,這些存有本身的基本特性,在存有範疇中超越一切個別性,堪稱為「超級」的屬性。存有在這些必然的超級屬性里顯示了自己。超級屬性與存有間的等同關係有著一種先天的內在必然性,兩者只是概念上的區別而已。近代在單一、真、善等屬性外,添加新屬性─ 美及聖─ 是合理的。至於多瑪斯另加的「實在界」和「個別性」(兩者實隱含在「單一」內),則無必要。有些人所提的持續(duration)和相似性(similarity)則可併入「單一」內;秩序(order)和整體性(totality)則包含於「多元」中而不適用於天主,所以以上此四種特性不宜列為超級屬性。
超級屬性間的關連性:超級屬性間具有某種基本次序,「存有」直接包含「單一」,先有「單一」,後有行動屬性(operative attributes)─ 真與善;在實體上「真」先於「善」,由真開始,在善內完成,而美則含蓄單一、真及善;美是此三屬性的圓滿、和諧與光輝;「聖」是前四屬性的最高價值(至聖存有物,絕對尊高存在者)的向度。意即:哪裡有真正的一、真、善、美的存有物的事實,這存有物也有「聖」的一面。再者,每個超級屬性都能和其他超級屬性換位,例如:凡有的都真,凡真的都善,凡真的都美,凡真的都聖等等。如此看來,五個超級屬性的觀念可當作說明天上地下萬有的關連性及整體性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