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羅

屍羅

屍羅,含有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等諸義。是六波羅蜜中的"戒行",乃佛陀所制定,令佛弟子受持,作為防過止惡之用。 除此之外,另有修習、正順、三昧、清涼、安眠、得定、增上等義。

詞語解釋

含有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等諸義。是六波羅蜜中的"戒行",乃佛陀所制定,令佛弟子受持,作為防過止惡之用。

除此之外,另有修習、正順、三昧、清涼、安眠、得定、增上等義。

屍羅

梵語s/i^la,原由動詞語根 s/i^l(履行之義)轉來之名詞,含有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等諸義。為六波羅蜜中之‘戒行’,乃佛陀所制定,令佛弟子受持,以為防過止惡之用。其語意,除上舉之外,據雜阿毗曇心論卷十載,另有:修習、正順、三昧、清涼、安眠等義。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四則舉出:清涼、安眠、數習、得定、隧嶝、嚴具、明鏡、階陛、增上、頭首等十義。就‘清涼’一義而言,蓋身、口、意三業之罪能使修行者焚燒熱惱,戒則能止息熱惱,令得安適,故稱清涼。此外,其他經論亦有異解,然大抵皆以防過止惡為其本義。大智度論卷十三(大二五·一五三中):‘屍羅,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屍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屍羅。’阿毗達磨俱舍論卷十四(大二九·七三上):‘能平險業,故名屍羅,訓釋詞者,謂清涼故,如伽他言,受持戒樂,身無熱惱,故名屍羅。’[發菩提心經論卷上、菩提資糧論卷一、玄應音義卷十四](參閱‘戒’2896、‘律’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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