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所說的居間與我國《契約法》中所理解的居間,其含義基本相同,即居間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契約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契約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行為。
大陸法系國家商法中規定的居間商,具有以下特點:
1.居間商不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名義為他人從事契約之締結,居間商本人並不負有義務對這類活動之成功去主動地儘自己的努力。
2.居間商是一種完全商人,他的活動是自由、獨立的,而不像商事輔助人那樣受到雇用契約的約束。
3.居間商對於其所從事的商事促成活動以及這種活動所導致的結果並不負有法律後果。
在大陸法系國家的商法中,居間商是指為獲取佣金而從事契約締結之促成活動的商人。
這裡所說的居間與我國《契約法》中所理解的居間,其含義基本相同,即居間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契約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契約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行為。
大陸法系國家商法中規定的居間商,具有以下特點:
1.居間商不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名義為他人從事契約之締結,居間商本人並不負有義務對這類活動之成功去主動地儘自己的努力。
2.居間商是一種完全商人,他的活動是自由、獨立的,而不像商事輔助人那樣受到雇用契約的約束。
3.居間商對於其所從事的商事促成活動以及這種活動所導致的結果並不負有法律後果。
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理解,就是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訂立經紀契約時起媒介作用。
相關檔案 自然人 自然人研究 機構 管理研究商事居間是指商主體為獲取一定的佣金而從事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契約提供締約機會或者進行介紹,以促成契約訂立的行為。
商事居間的特徵 商事居間商的權利與義務居間人,又稱“經紀人”。是指居間契約中為委託人提供訂約機會或充當訂約媒介的當事人。居間人在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契約中既非當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根...
職責含義 職業技能 職業素質其三,居間商與委託人之間是一種特殊的委託代理關係,居間商沒有商品所有權,只是在契約規定的許可權內代表委託方進行交易活動。 (2)代理商沒有商品的所有權,不...
什麼是居間交易 居間交易的特點 居間交易的規則 居間交易的種類 居間交易的適用對象居間代理指居間商專為他人充當媒介者,報告訂立契約的機會,而於成交時獲取佣金的代理行為。
特徵 契約範本不動產居間業者從事的是營業性的商行為,屬於商人的範疇。 不動產居間契約是準委任契約性質的雙務契約。 民法
概念 相關條目商行為是商事主體依據自己的意志,為追求營利依法所實施的各種營業活動。 我國普遍認同的概念:商主體所從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行為。
定義 標準 特徵 規制方式 分類天通金: 天通金居間人: 天通金區域居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