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居間業

不動產居間業者從事的是營業性的商行為,屬於商人的範疇。 不動產居間契約是準委任契約性質的雙務契約。 民法

概念

不動產居間業
收取手續費、進行不動產的買賣、交換、租賃等事務的代理或介紹活動的營業。是居間業的一種。不動產居間業者從事的是營業性的商行為,屬於商人的範疇。不動產居間契約是準委任契約性質的雙務契約。居間契約的合意可以採用明示、默示、書面、口頭等多種方式。居間人可以要求手續費,但數額不能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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