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級幹部

局級幹部

局級幹部,幹部級別,英文名:functionary,解釋為一般局級是指部委的局級,也就是司、局、地、廳、市級別,比正處(縣)級大,比副部(省)級小的職務。縣局和各個區(地級市的區)的局為正科級。

基本信息

幹部

基本定義

1. 【functionary;cadre】
2. 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
3. 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

詳細解釋

幹部,是一個外來詞,它被許多國家採用,其涵義是指在國家機關和公共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1922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中,首次使用了“幹部”一詞。從此以後,在黨和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科學文化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中擔任一定公職的人員都稱為幹部。黨的十二大黨章明確指出:“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這是對我國幹部本質特徵所作出的科學概括,也是區別於任何剝削階段官吏的根本標誌。

領導幹部

定義

領導幹部是具有職務和級別的幹部,是一個管理者,是一個組織或團隊中的領頭人,帶領大家去完成目標的人。

級別

領導幹部有級別之分。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定公務員職務級別(序列),局級幹部行政級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規定,局級幹部分為廳局(地)正職和廳局(地)副職,均為領導職務,廳局級正職為十三級至八級 ,廳局級副職為十五級至十級。

局級幹部劃分

局級幹部分正職和副職
 一、廳局(地)正職:
1、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正職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副部級機關(黨組)副職。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
3、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紀委書記。
4、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
5、國有副部級企業的副職和正廳級企業正職領導,
6、省署高校黨政正職。
二、廳局(地)副職:
1、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副廳級正職。
3、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正職,
4、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紀委書記
5、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
6、省署高校黨政副職,大專正職。
局級幹部分局級幹部實職和虛職
國家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非領導職務是指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調研員、調研員、副巡視員、巡視員。巡視員的待遇相當於廳局級正職,副巡視員相當於廳局級副職。
擔任局長職務的並非都是局級幹部
國家某某總局的局長是正部級
國家某某局的局長是副部級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局長是正局級
副省級市的局長是副局級
地級市(自治州、盟、直轄市的區)的局長是正處級
副地級市(直轄市的縣)局長是副處級
縣(縣級市、地級市的區)的局長是正科級
總之,要看任職的局屬於哪一級政府領導。近年來媒體炒作的二十幾歲局長,多為縣級市的局長,實際只相當於科長,並不足為怪。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巡視員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副巡視員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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