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國家級副職是指一個公務員級別或具有同等公務員級別人員能力與作用的人所處的社會地位。
國家級副職
二級幹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紀委書記,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民主黨派主要負責人享受國家級副職政治待遇。
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享受國家級副職政治待遇。
注意事項
行政級別原則上與黨內職務無關,但是地方官員同時任上一級黨委常委的,級別按上一級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