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亮[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

尹亮[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

尹亮,男,漢族,1952年4月出生,遼寧省復縣人。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工商管理碩士,高級職業經理。曾任撫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 2017年5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鐵嶺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尹亮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撫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委員。

人物介紹

違紀被查

2016年9月23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撫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尹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審查

2017年3月31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撫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尹亮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尹亮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弄虛作假騙取榮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安排子女工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收受下屬單位獎金;縱容子女不實際工作而獲得薪酬;特權思想嚴重,謀求特殊待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尹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尹亮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7年5月5日報導,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鐵嶺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撫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尹亮(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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