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種
英文名稱:stock;original seed 定義1:(1)通過原種生產程式繁殖出的純度較高、質量較好,並且能進一步提供繁殖良種的基本種子。(2)新品種開始生產和推廣的最原始的高質量種子。(3)保持一定的基因型,並可供隨時取得屬於該一基因型生物使用的培養生物。 所屬學科:水產學(一級學科);水產生物育種學(二級學科) 定義2:保持一定基因型的培養物,可用於隨時取得屬於該一基因型的生物。 所屬學科:遺傳學(一級學科);群體、數量遺傳學(二級學科)
小麥原種
已開發國家還把原種分為育成者種子和基本種子。育成者種子是品種育成者自己生產的原始而無混雜的種子,故又稱為原原種。基本種子是指由原原種種子直接繁殖,並經嚴格淘汰,或由良種繁殖場直接控制所繁殖出的種子,又稱為原種。由原種種子繁殖出的後代稱為檢定種子,過去我們曾命名為一級良種、二級良種。1989年中國農業部頒布的《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中規定:“審定通過的品種,由育種者提供一定數量的原種交種子部門加速繁殖推廣。”這裡所指的原種,是新品種開始生產和推廣的最原始的高質量種子。
小麥原種
是小麥新品種開始生產和推廣的最原始的高質量小麥種子。
為規範小麥原種生產技術,保持品種的純度和優良種性,使其能較長時間地套用於生產,特制定小麥原種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種子苗木)GB/T 17317—1998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全國種子總站、河北省種子總站、河南省種子管理總站、陝西省種子管理站、山東省農科院、江蘇省農科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潘志祥、李秀錦、張鴻文、馬志強。
本標準委託農業部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本標準首次發布時間為1998年4月。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小麥原種生產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小麥原種生產。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543.1~3543.7—1995 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GB 4404.1—1996 糧食作物種子 禾穀類
3 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原種 basic seed
用育種家種子直接繁殖的或按原種生產技術規程生產的達到原種質量標準的種子。
4 原種生產
4.1 原種生產方法
採用單株(穗)選擇、分系比較和混系繁殖,即株(穗)行圃、株(穗)系圃、原種圃的三圃制和株(穗)行圃、原種圃的兩圃制,或利用育種家種子直接生產原種。
4.2 單株(穗)選擇
4.2.1 單株(穗)選擇的材料
來源於本地或外地的原種圃、決選的株(穗)系圃、種子繁殖田。也可專門設定選擇圃,進行稀條播種植,以供選擇。
4.2.2 單株(穗)選擇的重點
生育期、株型、穗型、抗逆性等主要農藝性狀,並具備原品種的典型性和豐產性。
4.2.3 田間選擇
4.2.3.1 株選
分兩步進行,抽穗至灌漿階段根據株型、株高、抗病性和抽穗期等進行初選,做好標記。成熟階段對初選的單株再根據穗部性狀、抗病性、抗逆性和成熟期等進行複選。
4.2.3.2 穗選
在成熟階段根據上述綜合性狀進行一次選擇即可。
4.2.4 選擇數量
根據所建株(穗)行圃的面積而定,冬麥區每公頃需4500個株行或15000個穗行,春麥的選擇數量可適當增多。田間初選時應考慮到複選、決選和其他損失,適當留有餘地。
4.2.5 保存
對入選單株(穗)在室內脫粒、考種、單株(穗)編號保存。
4.3 株(穗)行圃
4.3.1 建圃
經室內考種入選的單株(穗)的種子在同一條件下按單株(穗)分行種植,建立株(穗)行圃。
4.3.2 播種
採用單粒點播或稀條播,單株播四行區,單穗播一行區,行長2m,行距20~30cm,株距3~5cm或5~10cm,按行長劃排,排間及四周留50~60cm的田間走道。每隔9或19個穗行設一對照,四周圍設保護行和25m以上的隔離區。對照和保護區均採用同一品種的原種。播前繪製好田間種植圖,按圖種植,編號插牌,嚴防錯亂。
4.3.3 田間觀察記載、鑑定
根據附錄A(標準的附錄)進行。
4.3.3.1 生育期間在幼苗階段、抽穗階段、成熟階段分別與對照進行鑑定選擇,並做標記。收穫前綜合評價,選優去劣。
a) 幼苗階段:鑑定幼苗生長習性、葉色、生長勢、抗病性、耐寒性等;
b)抽穗階段:鑑定株型、葉型、抗病性和抽穗期等;
c)成熟階段:鑑定株高、穗部性狀、芒長、整齊度、抗病性、抗倒伏性、落黃性和成熟期等。對不同的時期發生的病蟲害、倒伏等要記明程度和原因。
4.3.3.2 通過鑑定,分別收穫符合原品種典型性的株(穗)行,進行室內考種,分別脫粒、保管,下年種株(穗)系圃。
4.4 株(穗)系圃
4.4.1 建圃
經室內考種當選的株(穗)行種子,按株(穗)行分別種植,建立株(穗)系圃。
4.4.2 播種
每個株(穗)行的種子播一小區,小區長寬比例以1∶3~1∶5為宜,面積和行數依種子量而定。播種方法採用等播量、等行距稀條播,每隔以9區設一對照。其他要求同4.3。
4.4.3 田間觀察記載、鑑定
同4.3。同時應從嚴掌握,典型性狀符合要求的株(穗)系,雜株率不超過0.1%時,拔除雜株後可以入選。當選的株(穗)系分區核產,產量不應低於鄰近對照。
4.5 原種圃
4.5.1 將當選株(穗)系的種子混合稀播於原種圃,進行擴大繁殖,在抽穗階段和成熟階段分別進行純度鑑定,嚴格拔除雜株、弱株,並攜出田外。
4.5.2 採用兩圃制生產原種,只簡略株(穗)系圃,其他方法同4.2、4.3,即將經室內考種決選的株(穗)行種子混合稀播於原種圃,進行擴大繁殖。所產種子應達到GB 4404.1規定的原種標準。
4.5.3 用育種家種子生產原種,可直接稀播於原種圃,進行擴大繁殖。其技術措施同4.5.1。
5 室內考種
5.1 對田間入選的單株(穗)材料,考查穗型、芒型、護穎顏色和形狀、穗粒數、粒型、粒色、籽粒飽滿度、粒質九個項目。在考種過程中,有一項不合格即行淘汰。
5.2 對田間入選的株(穗)行材料,考查粒形、粒色、籽粒飽滿度和粒質四個項目。符合原品種典型性的,分別稱重,作為決定取捨的參考。
5.3 對田間入選的株(穗)系材料和對照,分別脫粒、稱重,取樣進行考種。考查項目同5.2。但要從嚴掌握,並增加千粒重和容重的測定。最後進行綜合評價,決定取捨。
5.4 為統一標準和減少人為誤差,應固定專人,使用的儀器要經常檢查校正。考種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各樣品的含水量必須達到GB 4404.1規定的標準。
6 田間管理
6.1 原種生產應選擇地勢平坦、土質良好、排灌方便、前茬一致、地力均勻的地塊,並注意兩年(水旱輪作兩季)以上的輪作倒茬,忌施麥秸肥,避免造成混雜。
6.2 播種前搞好種子精選、晾曬和藥劑處理工作。精細整地,合理施肥,適時播種,確保苗全、齊、勻、壯。
6.3 各項栽培管理技術措施要合理、及時和精細一致。
7 種子收穫、保管和檢驗
7.1 入選的行、系和原種圃收穫後,應在專場及時曬乾脫粒。在收穫、運輸、晾曬和脫粒等過程中,嚴防機械混雜。
7.2 入庫前整理好風乾(掛藏)室或倉庫,備好種子架、布袋等用具。脫粒後將當選的種子分別裝入種子袋,袋內外各附一個標籤,並根據田間排列號碼,按順序掛藏。
7.3 風乾(掛藏)室或倉庫要專人負責。儲藏期間保持室內乾燥,種子水分不超過13%。應注意防止蟲蛀、霉變和混雜以及鼠、雀等危害。
7.4 原種生產單位要搞好種子檢驗,並由種子檢驗部門根據GB/T 3543.1~3543.7進行復檢。對符合GB 4404.1原種標準的簽發合格證書;對不合格的原種,可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附 錄 A
(標準的附錄)
小麥原種生產調查記載標準
A1 物候期
A1.1 出苗期
全區有50%以上單株幼芽鞘露地面時的日期,第一葉伸出芽鞘1.5cm時為出苗(以日/月表示,下同)。
A1.2 抽穗期
全區50%以上麥穗頂端的小穗(不含芒)露出葉鞘或葉鞘中上部裂開見小穗的日期。
A1.3 成熟期
麥穗變黃,全區有75%以上植株中部籽粒變硬,麥粒大小和顏色接近正常,胚乳由麵筋狀變成蠟質狀,手捏不變形,可被指甲切斷的日期。
A2 植物學特徵
A2.1 幼苗生長習性
出苗後一個半月左右調查,分為三類,“伏”(匍匐地面)、“直”(直立)、“半”(介於兩者之間)。
A2.2 株型
抽穗後根據主莖與分櫱莖的鬆散程度分三類:主莖與分櫱垂直夾角小於15°為緊湊;大於30°為鬆散;介於兩者之間為中等。
A2.3 葉色
拔節後調查記載,分深綠、綠和淺綠三種,蠟粉多的品種可記為“藍綠”。
A2.4 株高
分櫱節或地面至穗頂(不含芒)的高度,以“cm”表示。
A2.5 芒
一般劃分五類。芒長40mm以上為長芒;穗的上下均有芒,芒長40mm以下為短芒;芒的基部膨大彎曲為曲芒;麥穗頂部小穗有少數短芒(5mm以下)為頂芒;完全無芒或極短(3mm以下)為無芒。
A2.6 芒色
分白(黃)、黑、紅色三種。
A2.7 殼色
分紅、白(黃)、黑、紫四種。
A2.8 穗型
劃分為六類。穗子兩端尖、中部稍大為紡錘形;穗子上、中、下正面和側 面基本一致為長方形;穗部下大、上小為圓錐形;穗子上大、下小、上部小穗著生緊密,呈大頭狀為棍棒形;穗短、中部寬、兩端稍小為橢圓形;小穗分枝為分枝形。
A2.9 穗長
主穗基部小穗節至頂端(不含芒)的長度,以“cm”表示。
A2.10 粒形
分長圓、橢圓、卵圓和圓形四種。
A2.11 粒色
分紅、白粒兩種,淡黃色歸入白粒。
A2.12 籽粒飽滿度
分為三種,“1”飽滿;“2”半飽滿;“3”秕。
A3 生物學特性
A3.1 生長勢
根據植株生長的健壯程度,在主要生長階段幼苗至拔節、拔節至齊穗、齊穗至成熟記載,分強(++)、中(+)、弱(-)三級。
A3.2 整齊度
A3.2.1 植株整齊度
分三級,整齊(++)(主莖與分櫱株高相差不足10%);中等(+)(株高相差10%~20%);不整齊(一)(株高相差20%以上)。
A3.2.2 穗整齊度
根據穗子大小分整齊(++)、中等(+)、不整齊(-)三種。
A3.3 耐寒性
分四級,“0”無凍害;“1”葉尖受凍發黃乾枯;“2”葉片凍死一半,但基部仍有綠色;“3”地上部分枯萎或部分分櫱凍死;“4”地上全部枯萎,植株凍死。於返青前調查。
A3.4 倒伏性
分四級,“0”未倒或與地面角度大於75°;“1”倒伏輕微,角度在60°~75°之間;“2”中度倒伏,角度在30°~60°之間;“3”倒伏嚴重,角度在30°以下。
A3.5 病蟲害
依據受害程度,用目測法分0、1、2、3、4五級記載。
A3.6 落黃性
根據穗、莖、葉落黃情況分三級,以好、中、差表示。
A4 經濟性狀
A4.1 穗粒數
單穗實際粒數或單株每穗平均結實粒數。
A4.2 千粒重
以曬乾(含水量不超過12%~13%)、揚淨的籽粒為標準,隨機取兩份1000粒種子,分別稱重,取其平均值,以“g”表示。如兩次誤差超過1g時,則需重新數1000粒稱量。
A4.3 產量
是各種性狀表現的結果,是評定原種質量的重要指標,以“kg/hm2”表示。
A4.3.1 實際產量
按實收面積和產量折算成每公頃產量。
A4.3.2 理論產量
根據產量構成因素公頃穗數、穗粒數和千粒重推算。
A5 其他
粒質:分硬質、半硬質、軟(粉)質三級,用小刀橫切斷籽粒,觀察斷面,以硬粒超過70%為硬質,小於30%為軟質,介於兩者之間為半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