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小流域綜合治理是根據小流域自然和社會經濟狀況以及區域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為中心,以提高生態經濟效益和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為目標,以基本農田最佳化結構和高效利用及植被建設為重點,建立具有水土保持兼高效生態經濟功能的半山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模式。
以小流域為單元,在全國規劃的基礎上,合理安排農、林、牧、副各業用地,布置水土保持農業耕作措施、林草措施與工程措施,做到互相協調,互相配合,形成綜合的防治措施體系,以達到保護、改良與合理利用小流域水土資源的目的。在中國,進行綜合治理的小流域面積一般規定在30km2以下,最大不超過50k㎡。
中國山區農民為了利用溝道進行農林業生產,很早以前就開始閘溝墊地、打壩淤地,對小流域實行坡溝兼治、綜合治理。1949年以後,中國在水土保持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大規模的流域治理工作。截至1986年,全國治理的重點小流域有3400個。凡是堅持全面規劃,綜合治理、集中治理、連續治理的小流域,均收到了明顯的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控制了水土流失,發展了農、林、牧等生產事業,增加了收入 。
各國經驗
世界上開展小流域治理較早的國家有歐洲 阿爾卑斯山區的奧地利、法國、 義大利、南斯拉夫、瑞士等國以及亞洲的日本。奧地利早在15世紀就開始了小流域綜合治理,當地稱為荒溪治理。1882年維也納農業大學林學系設立了荒溪治理專業,培訓人才。1884年6月奧地利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小 流域綜合治理的法律──《荒溪治理法》。法國、義大利、瑞士、德國等國,吸取了奧地利的經驗,自19世紀以來,也大力開展了荒溪治理工作。日本在17世紀開始設定機構進行荒溪治理,當地叫防沙工程。美國於1933年成立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開始有計畫地進行小流域治理工作。原聯邦德國在1973~1982年的十年間,政府投資治理了250個小流域(荒溪)。伊朗、土耳其、 朝鮮、 羅馬尼亞、印度等國均成立了專門的小流域治理機構,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紐西蘭、委內瑞拉、牙買加、印度尼西亞等國政府採用資助的辦法鼓勵農民開展小流域治理。聯合國糧農組織歐洲林業委員會山區流域治理工作組從1950~1984年先後在奧地利、瑞士、南斯拉夫等國舉行了13次國際學術會議,交流小流域治理經驗 。
綜合治理
治理規劃
在詳細調查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流域內每一個地塊的土地利用方向及水土保持技術措施,通過多種規劃方案對比,選擇最佳化方案。
治理原則
治理工作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多層次最佳化利用資源,綜合規劃,統一治理,最佳化配置,全面發展。
①根據小流域內水土資源現狀及社會經濟條件,正確地確定生產發展方向,合理安排農、林、牧用地的位置和比例,積極建設高產穩產基本農田,提高單位面積糧食產量,促進陡坡退耕,為擴大造林種草面積創造條件;
②水土保持工作要為調整農業生產結構,促進商品生產的發展和實現農業現代化服務;
③在布置治理措施時,使工程措施與林草措施及農業耕作措施相結合,治坡措施與治溝措施相結合,在地少人多的地區,林草措施面積比例可以小些;
④在實施順序上,一般先坡面後溝道、先支、毛溝後乾溝,先上中游後下游;
⑤講求實效,注意提高糧食產量與經濟收入,注意解決飼料、肥料和人畜飲水問題。
治理經驗
中國小流域綜合治理起步於20世紀80年代初,經過20多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實踐,逐步探索出了一條以小流域為單元綜合治理的經驗,即以小流域為治理單元,對每條小流域進行規劃設計、審查、施工、檢查、驗收。一條小流域的治理一般要5年時間,逐年成批地開展治理,就形成了對整個江河水土流失的治理。一條大流域可以劃分為成百上千、乃至上萬條小流域實施治理 。
技術措施
主要措施
主要有:
①水土保持農業耕作措施,也叫水土保持耕作法;
②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即水土保持造林措施及種草措施;
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在山坡水土保持工程中有梯田、坡面蓄水工程(水窖、澇池)、山坡截流溝等,在山溝治理工程中有谷坊、攔沙壩、溝道蓄水工程及山洪、土石流排導工程等。
以小流域為單元進行綜合治理是山丘區有效地開展水土保持的根本途徑。世界上許多國家已經把小流域治理與流域水土資源以及其他自然資源的開發、管理與利用結合起來,按流域成立了管理機構,加快治理速度,提高治理效果 。
措施體系
1.綜合分析是指對治理小流域生態經濟系統的組成要素做深入的調查與分析,要著重分析生態系統中水、土、氣、生(動植物區系)等要素的現狀以及主要生態環境問題的時空分布。社會經濟系統要著重調查分析人口(數茸、質量)、生產資料、生活資料、資金、科技水平等。要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明確流域生態經濟系統的人口承載力。在一些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矛盾實在難以解決的地區,要採取“生態移民”措施。
2.綜合規劃是指以小流域土地資源為重點的再生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規劃。規劃是小流域治理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巨觀上,它使農、林、牧各業生產用地比例和產業結構有一個科學而合理的最佳化方案,使小流域生態經濟系統的整體功能得以充分發揮。在微觀上。具體安排各種治理措施於適宜的地方,制定詳細的治理實施計畫,指導小流域的治理與開發。17前,在黃土高原採用的規劃方法有:經驗規劃法、線性規劃法、多目標規劃法和非線性規劃法。上述4種規劃方法的規劃手段雖有不同,但是其規劃程式和步驟是人致相同的。20世紀80年代,北京林業大學水土保持學院結合黃土高原水土保持規劃提出的。小流域土地資源信息庫在水土保持規劃中的套用”方法,仍然是各種規劃方法的基礎。因為,缺少準確的、落實到地塊的小流域土地資源信息,就不可能編制出合理的規劃方案,也不可能對生態經濟系統實現可持續經營。保證綜合規劃的實施是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的重要任務。
3.綜合治理是指以小流域為單元,以土地利用規劃為基礎,在各個地塊上配置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及農業技術措施,形成綜合防治體系。
(1)水土保持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可以使小流域的治理與開發融為一體。在小流域中,建設喬、灌、草相結合的生態經濟型防護林體系,足實現流域可持續洽理與開發的根本措施。在小流域中建立生態經濟型防護林體系,一可發揮林術特有的牛態屏障功能,二可為社會提供更多的林產品,提高經濟效益。,黃土高原小流域治理中的防護林體系主要包括分水嶺防護林、護坡林、護埂林(地埂造林)、侵蝕溝道防護林、護岸護灘林、山地果園及經濟林等。應根據區域自然歷史條件和防災、生態、經濟建設的需要,將多崩途的各個林種結台在一起,並布設在各自適宜的地域,形成一個多林種、多樹種、高效益的防護整體。
(2)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是小流域治理與開發的基礎,能為林草措施及農業生產創造條件,是防止水上流失,保護、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並充分發揮各種資源的經濟效益,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的重要治理措施。
(3)水土保持農業措施。在水土流失的農田中,採用改變小地形,增加植被覆蓋度、地而覆蓋和土壤抗蝕力等方法,達到保水、保土、保肥、改良上壤、提高產量等目的的措施稱為水土保持農業措施。以改變小地形為主的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有溝壟耕作、等高耕作、坑lH等。以增加農地覆蓋為目的的措施有暨茬,月{秸稈、地膜或沙卵石鐿蓋田面等。可防止土壤水分蒸發,增加降水人滲。增加土壤抗蝕力的措施有免耕、少耕、改良土壤理化性質等。隨著水土流失治理與自然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結合,在一些小流域治理中已建成了以生態農業原理為基礎,以高效、優質、可持續發展為目的的農林複合型、林牧複合型或農林牧複合型的複合生態經濟系統。
綜合開發利用是指在全面分析當地資源優勢的基礎上,針對流域生態經濟系統的特徵及市場經濟特點,確定增加當地民眾經濟收人的產業,促進商品經濟發展,加速民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進程。
綜合效益凡採用了以上所述綜合措施,冶理開發取得了很大進展的小流域,均取得了顯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盎,提高了小流域的可持續經營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