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

小流域通常是指二、三級支流以下以分水嶺和下遊河道出口斷面為界集水面積在50k㎡以下的相對獨立和封閉的自然匯水區域。水利上通常指面積小於50 k㎡或河道基本上是在一個縣屬範圍內的流域。小流域一般面積不超過50k㎡。小流域的基本組成單位是微流域,是為精確劃分自然流域邊界並形成流域拓撲關係而劃定的最小自然集水單元。 為了便於管理,跨越縣級行政區的小流域又會按照縣級行政區界限分割成小流域亞單元。

簡介

流域是指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水線所包圍的集水區或匯水區,因地下水分水線不易確定,習慣指地面徑流分水線所包圍的集水區。

治理方法

一、治理重點:保持水土,開發利用水土資源,建立有機高效的農業生產體系。

二、治理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農業技術措施並用,有機結合,效益互補。

三、治理方針:保塬、護坡、固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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