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導致小兒出現脫水的原因有很多,最常見的是急性胃腸炎和液體攝入過少。嘔吐和腹瀉引起的體液丟失是胃腸炎導致脫水的原因,同時也是引發脫水最常見的原因之一;導致脫水的另一常見原因是液體攝入過少,例如:口咽疼痛引起的吞咽困難。有時,配方奶粉與水混合的比例不當——奶粉中所加水量過少,也可引起嬰兒出現脫水。
生理特徵
脫水的分度
(1)脫水的分度 脫水按其嚴重程度分為三度,治療時根據其脫水的輕、中、重度的不同決定補液的液量和補液的速度。①輕度脫水時體內水分丟失相當於體重的3%~5%(體重下降3%~5%),臨床表現不明顯,稍有精神不振、輕微口渴,尿少、皮膚彈性正常。治療只需去除病因,口服補液鹽(ORS)沖劑50~80 ml/kg,脫水糾正後,將餘量與等量水稀釋按病情需要隨意口服。24小時總入液量達100~150 ml/kg即可恢復。新生兒和有明顯嘔吐、腹脹、休克、心腎功能不全或其他嚴重併發症的患兒不宜採用口服補液,靜脈補液量為90~120ml/kg,首補約總量的1/2;②中度脫水時體內水分丟失相當於體重的5%~10%(體重下降5%~10%)。臨床表現較明顯,精神不振或躁動不安、口渴、尿少、口唇乾,眼窩凹陷,皮膚彈性差。治療時應靜脈輸液,量為120~150 ml/(kg*d),按其計算量的1/2~2/3補充,其餘量根據病情及治療效果決定其取捨;③重度脫水時體內水分丟失相當體重的10%以上。臨床表現非常明顯,反應差,無欲狀,躁動或昏睡,四肢涼,脈細弱,皮膚彈性消失,尿極少或無尿、血壓下降。如不及時正確有效的治療,短期內即可死亡。治療必須靜脈快速補充有效循環血量,20 ml/kg生理鹽水,在0.5~1小時快速靜脈輸入後,於6~8小時內靜脈輸入60~80 ml/kg後,再根據病情和脫水糾正的程度再輸入或口服80~100 ml/kg,於16小時完成。如原發病已控制,脫水基本糾正,可不再輸入。全日入量不少於200 ml/kg。如遇三度營養不良、肺炎、先天性心臟病、心力衰竭患兒,輸入液量為計算量的1/2,酌情增減。
輸液種類的選擇和配製
(2)輸液種類的選擇和配製
根據脫水的性質而定。①低滲性脫水時體內鈉的丟失較水的丟失相對多,血清鈉<130 mmol/L,血漿滲透壓<280 mOsm/L,發生低鈉血症。極易發生休克和腦水腫,治療時,應選用2/3張液,配製方法按容積比,生理鹽水:5%葡萄糖液=2∶1。或用生理鹽水:5%葡萄糖:1.4%碳酸氫鈉=4∶3∶2。
嚴重低鈉血症,血清鈉<120 mmol/L時,套用3%氯化鈉12 ml/kg(5%氯化鈉7 ml/kg)靜脈注射;②等滲性脫水是體內鈉和水按比例丟失,血清鈉正常,血漿滲透壓亦正常(280~310 mOsm),治療用1/2張液,配製方法生理鹽水:5%葡萄糖=1∶1,或用3∶2∶1液=5%葡萄糖:生理鹽水:1.4%碳酸氫鈉液;③高滲性脫水臨床較少見,水的丟失比鈉丟失相對多,發生高鈉血症,血清鈉>150 mmol/L,血漿滲透壓>310 mOsm/L。臨床表現脫水不明顯但極度口渴、尿少、煩躁、嗜睡或驚厥。治療應選用1/3張或1/5張鹽糖水,即生理鹽水:5%葡萄糖為1∶2或1∶4。要緩慢輸入糾正高滲狀態,以免發生腦水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