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全面開展城區淨化、美化、亮化、綠化、文化(即“五化”)工作,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整合資源、齊抓共管,加強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市民整體素質,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服務經濟發展,提高城市綜合競爭能力,最佳化投資環境,營造赤水亮麗溫馨城市容貌氛圍,我局制定了《赤水市“五化”工程工作方案》。現就方案其中的亮化工程作以下介紹
楊葦亦委員:
亮化工作目標:增加城區亮度,增添城市色彩。突出重點,打造精品。重點對“三個亮點、五幢高樓、六條主幹道”實施亮化工程。通過設定輪廓燈、投射燈、泛光燈及多種光源組合變換,形成風格各異、層次分明、動靜結合、錯落有致的城市夜間景觀。
⑴ 打造“三個亮點”。即文化廣場(包括香樟林)、赤水大橋周周、五星路口周圍的房屋及市政設施。(責任單位:城管局)
⑵ 突出“五幢高樓”。即富康大廈、御水藍天、金威傑座、嘉壕國際、香樟鳴苑。(責任單位:建設局)
⑶ 抓好“六條主幹道”。即人民南北路、人民西路、河濱中路、河濱西路、赤水大道、城工大道。(責任單位:城管局、建設局)
⑷ 加強路燈的日常管理,城區主要街道通宵亮燈,消除城區背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確保道路亮燈率達98%以上。(責任單位:城管局、街道辦)
⑸ 戶外廣告、門頭牌匾均設定亮化設施。(責任單位:城管局、工商局)
⑹ 整治廣告燈箱,按“一街一景”統一色調,確保和諧、美觀。(責任單位:城管局、工商局)
⑺ 按“節能實用、和諧典雅”的原則實施小區亮化和庭院亮化。(責任單位:建設局及相關單位)
⑻ 臨街單位在單位房屋上設定輪廓燈、投射燈、泛光燈,加強本單位亮化設施的維修保養。及時開啟亮化設施,確保每天按時亮燈(夏、秋季19:30至23:00,冬、春季18:00至22:30)。(責任單位:市文明辦)
⑼ 新建項目的亮化設施要與建設項目同時規劃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交付使用。高樓和單位亮化設施建成,經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後可移交城管部門管理維護。(責任單位:建設局、城管局)
該工作方案現已正在報批過程中,待批准後即行組織實施。2008年我局利用國債資金330餘萬元,對市區的城市照明系統進行了全面改造,新增高壓鈉燈136套,偏街小巷安裝節能燈650盞,使我市夜間照明得到了較大的改觀,市民的滿意度大幅提升。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