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榮譽
1996年、1999年和2003年分別被省政府、省軍區評為“擁軍優屬先進單位”,2000年和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評為“江西省第七屆和第八屆文明單位”,2001年被省委 、省政府評為“全縣三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民政部授予民政局長彭開洪同志為“全國三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先進個人”。1992年1月被贛州地委、行署、軍分區評為“擁軍優屬先進單位”,同年5月被贛州地區、行署評為“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先進單位”,同年10月贛州地委、行署、軍分區評為“擁軍優屬模範單位”,1993年3月度贛州地區行署評為“在農村扶貧工作中作出了優異成績”授予先進單位,同年5月被贛州地委、行署評為“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1997年3月贛州地委、行署評為“1996―1997年度文明單位”,1999年2月被省農村養老保險辦公室評為“1998年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先進縣”,1999年10月被省檔案局評為“縣農村高省二級檔案管理先進單位”,2000年2月被省勘界工作領導小組評為“1999年度勘界工作先進單位”,同年8月被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評為“民政宣傳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六年被贛州市民政局評為“民政工作先進單位”。
政務公開
1998年以來,尋烏縣民政局在縣直機關率先實行了政務公開,2000年,經過不斷總結、改進、提高,把政務公開工作推廣到各鄉(鎮)民政所。為了提高局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班子成員之間互相關心,坦誠相見,小事講風格,大事講原則。局機關幹部堅持每星期一次的學習制度,並採取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的辦法,鼓勵幹部職工參加函授、電大進修以提高自身素質,70%的幹部職工取得了大專文憑。1998―2000年,尋烏縣民政局多渠道自籌和爭取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籌資78萬元,新建了一棟六層1106平方米的社區服務大樓;籌資58萬元,新建改造了招待所客房一棟850平方米;招商引資120萬元,開發了江東大道兩側商住樓20套;集資28萬元,新建了一棟6層民政幹部職工宿舍。如今的尋烏縣民政局不僅成了尋烏縣精神文明的視窗單位,還以其過硬的基礎設施建設,成為尋烏江畔一道亮麗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