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隊簡介
北京市共有2000名衛生監督員和10萬名衛生檢查員在各單位中進行義務控煙檢查,其中,只有由愛衛會和專職衛生監督人員和兼職監督員有開單處罰權。按照多數居民和兼職衛生監督人員的需求,本市也計畫學習和借鑑香港百人專職控煙執法隊的經驗,逐步組建北京市的專職控煙執法隊伍。
根據香港有關條例,任何人士在指定禁止吸菸區或公共運輸工具內吸菸或攜帶燃著的香菸、雪茄或菸斗,執法人員都有權向其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1500港元。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市醞釀打造的執法隊也將與其有相似職能,即從各區縣的衛生行政單位中抽調部分人員,重點加強對本區域內公共場所違規吸菸情況多發單位的檢查力度,一旦接到民眾舉報非禁菸區吸菸的情況,即會前往舉報地點核實情況,並進行現場開單處罰;對多次被舉報的單位和場所,執法隊將重點“蹲點”監管。
吸菸也是全社會的工作,不是一個部門就能解決的問題,所以社會上的控煙除了由衛生部門作為專門的呼籲和指導、管理以外,也希望全社會都能關注這個問題。同時,隨著控煙的深入,實際上是要逐步達到我們向國際社會所承諾的要求,十二五期間,北京市將進一步加強禁菸工作。
成立原因
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前100天執行的“禁菸新規”要求,體育場館、健身場所和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場所實施室內及室外禁菸,同時餐廳、賓館、飯店、度假村等公共場所應實現室內禁菸。彼時,市愛衛會表示“力爭在明年年內(2009年),最晚到後年上半年,出台全新的禁菸法規,將明確所有公共場所必須完全禁菸,公共場所不再存在可以抽菸的區域”。
然而,相關部門仍表示,因控煙立法工作涉及多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目前,各方仍在積極推進之中,立法出台時間不得而知。
關於現狀
無煙目標無奈後延五年
2010年12月22日,崇文門商圈的一網咖內,幾名裝扮入時的青年男子正酣戰於CS類的真人扮演遊戲,一個回合“殺”下來,贏家輸家不分你我,嬉鬧著相互為對方點起煙來,以放鬆遊戲中緊繃的神經。雖然牆上有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誌,但泡網咖者和網管對此都視而不見,大廳內瀰漫著濃烈的煙味。
兩天后,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毛羽在闡述“北京市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情況”時表示,“控煙”已列入北京衛生事業“十二五”規劃,到“十二五”收官之前,即2015年底以前,力爭在全市所有的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實現100%無煙目標。
後奧運時代禁菸效果反彈
北京市愛衛會於2009年公布的一項數據顯示,2008年的新規執行後,北京七成公共場所已有禁菸規定,全市1020家餐廳成為“無煙餐廳”,218所醫院跨入“北京市無煙醫院”行列,6.6萬輛計程車基本實現“車內禁菸”。
但時隔近兩年後,北京市的控煙情況是否得到保持和鞏固呢?方莊、東四、米市大街一帶的多家餐館發現,東來順、金鼎軒、新辣道梭邊魚等多家大型連鎖餐廳內,在明顯位置均張貼有禁菸標誌,並設有吸菸區和無煙區,但部分餐館內吸菸區和無煙區之間並無明顯隔斷,且在非吸菸區也有吸菸情況。
因港式餐館多設有非吸菸區,準備懷孕的白女士和朋友便將用餐地點定在位於西直門附近的一港式茶餐廳內,剛在無煙區落座,她就聞到淡淡的煙味,發現是相隔不遠的鄰桌男子在抽菸,白女士便將服務員叫到跟前詢問,卻得到“那邊是吸菸區,客人可以正當吸菸”的答覆。“這吸菸區和無煙區設著還有什麼意義,不是自欺欺人嗎?”
知名餐館禁菸難,成都小吃、拉麵館等小型餐館內更是吸菸的重災區。市愛衛會辦公室主任劉澤軍坦言,奧運時期的控煙效果確實有所反彈,尤其是中小餐館中存在擺放菸具、服務人員未對吸菸者勸阻等情況。
相關數據
吸菸調查市衛生局近期對逾2000人的抽樣調查顯示,人群吸菸率為34.3%,其中男性60.2%,女性4.8%,均高於2002年全國吸菸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同時,調查對象中現在不吸菸者被動吸菸率為51.3%。同時,本市中學生嘗試吸菸率為24.70%,48.7%的職業高中學生嘗試吸菸。
北京規定1995年《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範圍若干規定》,對違反禁菸規定的單位可處1000-5000元罰款,對個人可處以10元罰款。
香港法律違規吸菸者屬於犯罪,最高可罰5000港元,對不遵守法律並拒絕出示身份證件者,一經簡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10000元港幣。這使香港的成人吸菸率下降到只有11%的水平,成為全中國吸菸率最低的城市。
關於罰款
五六年未對個人罰款
“大家都有愛國意識,在奧運時期許多吸菸者都能自覺在公共場所做到不吸菸,但道德約束並非長久之計,當客人們走了,執法力度相對減弱時,我們要怎么鞏固禁菸成果”,對於後奧運時代北京的控煙形勢,衛生部全國公共場所控煙立法研究課題負責人、北京市修訂禁菸法規課題調查負責人崔小波表示,公共場所禁菸是一項全民參與的運動,需要具有較強執行力的法律作為保障,而《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範圍若干規定》是以政府令形式推出的,在處罰規定方面還只能使用15年前的法規罰則,這樣使公共場所管理力度明顯偏弱,與上海、廣州相比也明顯落後。
根據1995年的法規,對違反禁菸規定的單位可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10元的罰款。但由於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頒布,使本市1995年市人大通過的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的法規受到了上位法的限制,使北京的10萬衛生檢查員不再具有對違法個人的處罰能力,發現在禁菸場所的違法吸菸情況時,衛生檢查員對其行為只能勸阻,無權罰款。據知情控煙人士透露,近五六年來,本市未曾對個人違規吸菸情況進行過罰款。
個人違規吸菸或罰200
崔小波在經歷了5次全市大規模調查後表示,本市居民對違規罰款十分重視,每次調查時都會有近一半的被調查者,用書面形式寫出意見,強烈要求加大處罰額度,認為自願的遵守禁菸法規往往不起作用。調查數據也發現有8%的重症吸菸者不控制自己的吸菸行為,視公共場所如無人之境,我行我素,隨便吸菸。
10年前的對個人罰款10元的標準已然不適用於當下的控煙需要,從可行性的角度出發,應該向上海市學習,對個人在公共場所違規吸菸的處罰提高到每次200元左右;對違規單位的處罰額提至10000至30000元左右,就能起到促進單位自我管理的作用。據悉,修訂《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已經納入北京市人大的立法計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