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申請代理報檢註冊登記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註冊資金人民幣150萬元以上;
(三)有固定營業場所及符合辦理檢驗檢疫報檢業務所需的設施;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有不少於10名取得《報檢員資格證》的人員;
(六)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代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註冊登記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同時交驗正本);
(三)擬任報檢員的《報檢員資格證》複印件(同時交驗正本);
(四)代理報檢企業的印章印模;
(五)國家質檢總局規定需提交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