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
監督檢驗
監督檢驗是指專業纖檢機構作為國家對纖維質量監督管理的專門機構,對用於商品交換的纖維進行監督檢查,對被查纖維的質量進行評定和貨、證核驗的全過程。監督檢驗的證書作為交易雙方結價的質量憑證,或者作為查處纖維質量違法行為的技術證據,具有法律效力。監督檢驗是專業纖檢機構履行對纖維質量監督管理行政職能的技術基礎,體現了技術監督工作的特性,實施纖維質量監督檢驗的主體只能是專業纖檢機構。我國專業纖檢機構已經開展了對棉花、毛類纖維、絨類纖維、麻類纖維、繭絲和化學纖維的監督檢驗。
公證檢驗
公證檢驗是指作為不涉及纖維交易雙方經濟利益、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專業纖檢機構,依據法律規範的規定或用戶的申請,按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要求,對某種用於交易的纖維全部貨批,進行質量、數量檢驗和出證的全過程。公證檢驗證書作為交易雙方交接結價的質量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公證檢驗包括法定公證檢驗和非法定公證檢驗。法定公證檢驗亦稱強制性公證檢驗、國家檢驗或官方檢驗。非法定公證檢驗亦稱自願公證檢驗。
委託檢驗
委託檢驗是指專業纖檢機構根據司法機關、進出口商品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委託,對某種纖維的質量或某項技術指標進行的測試、檢驗或鑑定,給出檢驗證書或檢驗結果的全過程。它包括司法機關為認定犯罪事實、責任輕重而委託專業纖檢機構進行的檢驗,檢驗證書作為證據,具有法律效力;也包括進出口商品管理機關為履行進出口商品把關職責,委託專業纖檢機構對口岸進出口纖維進行的質量檢驗;還包括生產、科研單位為開發新產品,委託專業纖檢機構對某種纖維新產品的技術指標進行的鑑定性檢驗等。仲裁檢驗
仲裁檢驗是指專業纖檢機構根據司法機關、契約管理機關、涉外仲裁機關,以及纖維質量糾紛當事人的申請和要求,對糾紛標的的纖維質量進行的判定性檢驗。檢驗證書作為纖維質量糾紛裁定和處理的質量認定依據,具有法律效力。由於纖維質量糾紛的仲裁檢驗是專業纖檢機構的專職行為,所以為保證仲裁檢驗的有效性,必須履行申辦程式,申請人必須有申請仲裁檢驗委託書,並對該糾紛標的纖維採取必要保全措施。專業纖檢機構的仲裁檢驗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纖維質量糾紛的重要技術保障。
覆核檢驗
覆核檢驗(簡稱復檢)是指交易者或用戶對專業纖檢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檢驗結果有異議時,要求省級專業纖檢機構或者國家纖維檢驗機構(即中國纖維檢驗局)對原檢纖維質量進行的重新核檢。復檢採取最高纖檢機構一復終檢制。按有關技術規定,原驗纖維貨批滅失或已少於規定數量的(如棉花按規定不得少於原驗貨批數量90%),專業纖檢機構有權不予復檢。
復檢制度是一種技術行政救濟制度,其目的是建立專業纖檢機構的內部制約機制,以保證專業纖檢機構檢驗工作的準確、公正、有效,有利於及時糾正錯誤,維護當事人、用戶合法權益,以及保證有關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機構
我國專業纖檢機構作為國家對纖維質量實施行政監督,維護纖維正常流通秩序,促進纖維及製品產業生產發展的巨觀調控工具,其主要職能可以概括為4大項,即制定纖維質量監督管理方針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含技術規範);實施纖維質量監督行政執法;開展國家纖維質量公證檢驗;開展纖維檢驗管理。在履行這四大職能的同時,為社會和有關部門提供纖維及其製品檢測方面的服務。
為了保證四大職能的有效實施,1994年9月6日國家人事部正式發布檔案(人法函[1994]21號),明確中國纖維檢驗局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各省級專業纖檢機構正陸續實行公務員制度管理,以規範專業纖檢機構履行對纖維的質量監督等行政管理職能,起到了約束、規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