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縣農業資源開發局

(二)負責對全縣灘涂資源、農業資源進行調查監測,建立灘涂資源、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庫。 (六)負責灘涂管理、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招商引資和招投標工作,組織實施灘涂資源和農業資源利用外資開發項目。 (八)負責全縣灘涂資源開發和農業資源開發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統計工作和涉灘企業的考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灘涂資源和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灘涂資源和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全縣灘涂資源、農業資源進行調查監測,建立灘涂資源、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庫。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沿海灘涂開發利用和農業資源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和開發任務書。
(四)負責國家和省、市立項的灘涂資源開發和農業資源項目的篩選、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縣立項的審批和檢查驗收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市對我縣灘涂資源開發和農業資源開發的投資。
(五)負責潮上帶和潮間帶管理工作,草擬潮上帶和潮間帶管理的有關政策、規範性檔案;負責灘涂資源費的徵收及管理;協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沿海居民在潮間帶季節性采捕活動予以管理,確定采捕期、采捕規格和采捕岸段、水域;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全縣海域及海洋資源開發管理和處理灘涂邊界、資源等糾紛;開展灘涂開發的科學研究和新技術推廣。
(六)負責灘涂管理、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招商引資和招投標工作,組織實施灘涂資源和農業資源利用外資開發項目。
(七)負責墾區道路、水系等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查、驗收、管理。
(八)負責全縣灘涂資源開發和農業資源開發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統計工作和涉灘企業的考核工作。
(九)指導全縣灘涂資源、農業資源開發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縣灘涂開發管理局(農業資源開發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信息、文書處理、印鑑、檔案管理、保密、保衛、接待和信訪工作等;負責各種會議會務和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群團、人事、勞資、職稱、外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計畫生育、綜合治理、關心下一代等工作;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職工參加各類政治、業務、文化學習;組織灘涂開發、農業開發等業務培訓。

(二)農業資源開發科

負責制定全縣農業資源開發年度計畫和建立項目庫,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多種經營項目、科技推廣項目的前期論證、計畫編報、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和運行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業資源開發項目計畫編制的匯總綜合工作;監督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指導全縣農業資源開發的相關業務。負責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加強灌溉農業項目在我縣的立項、審核、上報、組織實施、檢查驗收等工作;負責建立引進外資項目庫,對外招商引資;制定利用外資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灘涂開發管理科

負責《江蘇省海岸帶管理條例》個有關灘涂條款和《江蘇省灘涂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組織編制全縣灘涂開發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灘涂資源開發項目的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灘涂基礎設施的規劃、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月報和年度統計工作;負責對涉灘單位工作的指導、服務、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負責收取灘涂公共設施使用費等相關費用,承辦審核、審批灘涂開發項目的具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灘涂邊界糾紛;指導全縣灘涂開發的相關業務。

(四)財務科

負責全縣灘涂開發、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加強灌溉農業項目財務計畫、決算的綜合平衡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鄉鎮農業資源開發方面的財務管理,了解全縣農業開發項目區農村集體、個人自籌及其他渠道的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加強灌溉農業項目資金安排使用情況;負責全縣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加強灌溉農業項目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審計和業務指導。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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