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對黨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示、決定,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黨史、地方志工作規劃;
(二)徵集、研究、整理地方黨史資料,編寫、修訂、出版中共射陽地方史和其他黨史書籍;
(三)徵集、研究、整理地方志資料,編輯出版《射陽綜合年鑑》和續修、出版《射陽縣誌》;
(四)蒐集、挖掘各種資料,組織撰寫史志專題、業務論文和編寫、出版有特色的地情叢書;
(五)負責對全縣部門、鄉鎮史志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部門志、專業志、鄉鎮村廠校志的審定驗收牽頭工作;
(六)做好史志資料的整理、編目、立卷和保管利用;
(七)運用黨史、地方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革命傳統和地情教育;
(八)負責史志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和史志業務人才的培養;
(九)做好本辦的組織、人事、宣傳、紀檢、政治學習和日常綜合協調工作;
(十)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縣委黨史工作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
(一)綜合科l、負責規劃、計畫、總結、報告和其他檔案、材料的起草、印發和存檔備案工作;
2、負責本辦的綜合協調、上傳下達和協調內部事務;
3、負責史志資料和文書檔案的整理、編目、立卷、保管和利用工作,並做好信息和保密工作;
4、負責本辦經費的計畫使用。
l、負責徵集、研究、整理地方黨史資料,編寫、出版中共射陽地方史和其他黨史書籍;
2、指導、檢查、督促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搞好編史工作。
l、負責徵集、研究、整理地方志資料,編修、出版綜合年鑑和續修射陽縣誌工作;
2、指導、檢查、督促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搞好部門志、專業志和鄉鎮志的編修工作。
3、負責利用黨史、地方志資料進行資政和宣傳教育工作;
4、負責史志資料的發行工作;
5、負責組織史志人員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