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負責指導全縣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全縣黨員教育工作。(二)負責對上新聞宣傳、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縣內各新聞單位的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網路新聞宣傳。
(三)負責從巨觀上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工作和精神產品的生產。
(四)負責規劃、部署縣內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基層思想政治工作。
(五)負責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規劃和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各類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六)負責全縣對外宣傳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的對外宣傳工作。
(七)負責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和縣委通訊站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並提出我縣的具體實施意見。
(九)負責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關係,考核、審批、培訓全縣宣傳文化系統中層幹部,承辦企事業政工和新聞出版系統職稱評審工作,協管縣新華書店。
(十)負責完成縣委、市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縣委宣傳部內設6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一)辦公室
負責承上啟下,協調內外;負責搞好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動態,提供有關信息;負責文秘工作,起草領導重要講話和文稿,編印《學習與宣傳》;負責部署日常行政事務;負責企業政工人員培訓及政工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考核、審批、培訓全縣宣傳文化系統中層幹部。
(二)宣傳科
負責指導、組織、協調全縣城鄉基層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協調、組織全縣面向城鄉基層民眾的各項社會宣傳教育工作。
(三)文明創建科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各類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及其評比工作。
(四)理論教育科
負責全縣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和理論骨幹培訓方面業務工作;負責縣委中心學習組理論學習有關服務工作,指導、督查基層黨委中心學習組理論學習;負責農村黨員冬訓工作;負責全縣基層黨員輪訓工作;負責基層黨校的各項管理工作;負責編寫基層黨員教育材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五)新聞科
負責新聞輿論宣傳隊伍建設方面業務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報紙、廣播、電視新聞宣傳;負責全縣兩個文明建設各方面典型宣傳,並負責對上級各新聞媒體組織稿件;負責組織、協調對境外有關宣傳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縣網路新聞宣傳工作。
(六)文化科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各種文化藝術活動;負責指導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的制定;負責指導、檢查全縣圖書館(室)、影劇場等文化陣地建設;負責與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縣文化藝術團體業務工作聯繫;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全縣文化市場的管理和整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