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氣象局

寶雞市氣象局

寶雞市氣象局屬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單位,處級建制,實行由省氣象局和寶雞市政府雙重管理,以省氣象局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現已基本實現了氣象觀測自動化,業務、辦公現代化,數據處理、上傳計算機智慧型化,通信聯絡寬頻、網路化,人員業務技能專業化。

歷史沿革

1951年9月1日,中央軍委西北氣象處在寶雞市北郊八角寺建立寶雞氣象站,標誌著寶雞現代氣象事業的發軔。1953年8月,氣象系統轉為地方建制,寶雞氣象站更名為陝西省寶雞氣象站,歸屬陝西省財政委員會氣象科領導。1954年5月寶雞氣象站遷址南郊九龍泉,同年改由省氣象局領導。1957年改為地方建制,由寶雞市農委農牧局領導,先後更名為寶雞市氣象服務台、寶雞專區氣象台。1962年8月改為省氣象局派出機構,更名為寶雞地區中心氣象台,下轄10個縣局。1966年6月歸屬地方建制,先後歸寶雞專署農業局、寶雞市革委會、軍分區、農林辦領導。1973年成立寶雞市氣象局,升格為縣處級。1980年1月氣象部門重歸系統垂直領導,受省氣象局領導至今,現下轄11個縣區局。

主要職責

1、負責寶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寶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寶雞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寶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寶雞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寶雞市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寶雞市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寶雞市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寶雞市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陝西省氣象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寶雞市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區)人民政府對縣(區)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寶雞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機構

內設機構

寶雞市氣象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與人事教育科、監審室合署辦公)、業務科技科、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四個職能科室。

所屬機構

寶雞市氣象局機關轄寶雞市氣象台、寶雞市人工影響天氣領導小組辦公室、寶雞市生態與農業氣象中心(與氣象台合署辦公)、寶雞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寶雞市防雷中心、技術保障中心、後勤服務中心、財務核算中心(與計畫財務科合署辦公)八個直屬事業單位。下轄11個縣(區)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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