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國家保密局

基本概況

寶山區國家保密局、區委保密辦公室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機構沿革

1996年9月18日,根據寶委任[1996]62號《關於調整區委保密委員會部分成員的通知》,仇世平同志兼任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根據保密工作形勢發展和加強保密管理的需要,2002年5月27日,上海市寶山區國家保密局正式掛牌,仇世平同志兼任寶山區國家保密局局長

機構職能

寶山區國家保密局職能
1 、國家秘密載體定點複製單位的管理;
2 、泄密事件的查處;
3 、密級鑑定;
4 、國家秘密載體出境許可;
5、保密資料審查;
6 、保密檢查;
7 、涉及國家秘密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審批;
8 、國際互連網保密管理;
9 、保密法規宣傳教育;
10 、獎懲
區委保密辦公室職能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定、指示;
2、監督檢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規、制度的實施情況;
3、向區保密委員會報告保密工作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本區保密工作的建議、制訂本區、縣保密工作計畫;
4、指導、協調本區各單位的保密工作;
5、開展保密工作的專項調查、研究;
6 .按照密級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和指導本區內各單位對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的確定、變更和解密工作;
7、組織本區各單位開展經常性的保密宣傳和教育;
8、負責掌握和查處本區內發生的失、泄密事件,對被造成泄露國家秘密的事項採取補救措施,堵塞漏洞,並及時向市國家保密局報告;
9、負責本區內在對外交往中,需要提供政治、經濟、科技、外事等方面涉及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審核工作,並按法定職責許可權和程式,辦理《國家秘密載體出境許可證》;
10、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區內的印刷、膠印、複印、打字等行業和廢舊物品收購站、賓館飯店等特種行業的保密檢查、監督工作。對本區內經批准承印國家秘密載體的印刷單位,負責經常性的保密檢查工作,辦理審批國家秘密載體的《準印證》手續;
11、積極推廣保密技術設施的套用;
12、會同本區有關部門制訂涉及國家秘密的重點項目和重大活動的保密措施,並監督實施;
13、注意總結推廣保密工作的先進經驗,對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4、承辦本區委、政府和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制度

區保密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保密委員會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各委員除完成本區保密委員會決定的任務外,結合委員所在單位的業務,切實抓好本系統、本單位的保密工作,定期檢查、了解情況,處理保密工作中的新問題,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區保密委員會反映;
(二)區保密委員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可隨時召開會議或召開保密委員會擴大會議;
(三)區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在區、保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領導下,負責實施本區保密委員會決定的各項日常工作,業務上接受市委保密委員會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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