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事業單位包括:縣農業技 術推廣中心(正科級)、湖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寧鄉分校(副科級)、沙河市場管理處(副科級)、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縣種子技術推廣服務站、原種場、種子公司、農業服務公司、新型農民培訓中心;局屬企業農業印刷廠。局機關設立十一個科室(站、隊):辦公室、機關工會、人力資源科、財務審計科、產業發展科、農業企業管理科、農業保險科、法制科、宣傳科、農業執法大隊和種子管理站、改革改制辦。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全縣農業發展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縣種植業結構調整規劃,引導全縣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逐步改善;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3、參與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縣農業生產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耕地保養保護與改造。
4、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推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建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全縣種植業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5、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荒灘、宜農濕地和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在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負責土壤的監測改良工作。
6、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技興農戰略;負責農作物生產科研和科技推廣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服務,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7、組織實施農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作物種子、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組織農副產品農藥殘留量和無公害蔬菜的檢測工作;組織對國產及進口種子、農藥和有關肥料等農資產品的登記。
8、研究提出全縣蔬菜、中藥材、花卉生產和食品加工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9、負責局機關的管理和局屬單位人事與機構編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監管局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鄉鎮農技站的業務指導。
10、負責全縣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相關統計工作,加強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協調和指導。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負責材料編寫、上傳下達、文書檔案、衛生、車輛、文印、來信來訪、代表委員建議意見辦理等工作。
機關工會:主要負責機關工會日常工作、局系統女工工作以及局機關老幹部住院慰問、悼念等工作。
人力資源科:主要負責政工人事、黨建、紀檢監察、乾職工教育培訓、職稱晉升、考核、“五險一金”、計生、老乾、關協等工作。
財務審計科:主要負責本級資金的籌措和運用、項目資金管理、二級單位財務管理與審計等工作。
產業發展科:主要負責面上業務、農業項目工程、招商引資、 “兩幫兩促” 、農情信息、農業統計等工作。
農業企業管理科:主要負責全縣鄉鎮企業統計、分析,農業企業項目申報,農產品品牌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的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產品加工企業參加各種展示展覽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農業保險科:主要負責農業保險、生態家園建設項目、標準糧田建設等工作。
法制科:主要負責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與普法調研和執法工作監督,以及農業行政聽證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宣傳科:主要負責辦好《興農富民》電視專題及信息飛播、《今日寧鄉》興農富民版塊、“寧鄉農業信息網”、做好局系統重大事件的宣傳報導等工作。
農業執法大隊和種子管理站:兩個單位合署辦公,主要負責全縣農業投入品監管、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耕地質量、農業環境保護監管、執法,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種子質量管理、種子生產許可證管理等工作。
改革改制辦:主要負責實體單位的改革改制、綜治維穩以及系統安全生產等工作。
直屬機構
1、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承擔縣域內種植業新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種植業技術規範制定、培訓和系統管理等公益性服務職能;承擔土壤普查及肥力監測、農業植物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與減災;負責植物檢疫、農業環境監測與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基地建設和辦點工作;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擔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驗,負責指導農產品生產基地和批發市場開展檢測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抽樣和生產過程中的日常監督檢驗;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標準宣傳和技術培訓;接受其他委託檢驗和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協助省、市做好例行監測工作,負責採集例行監測所需樣品;負責農產品質量應急管理工作,杜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推進示範基地、標準化基地建設,做好三品認證工作;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種子技術服務站
負責全縣農業作物種子技術推廣服務計畫的制定、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開展全縣農作物品種(組合)的區域試驗與示範工作;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沙河市場管理處
負責管理沙河市場,維護好市場經營秩序,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原種場
負責全縣農作物良種的選育,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和推廣以及良種繁育工作;承辦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