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縣文物管理局

主持黨務工作;協助局長主持全局日常工作;分管綜合科。 主管業務工作;協助局長負責項目工程;分管文物科。 助書記主持黨支部日常工作;主持社教科日常工作。

職能職責

全面貫徹、執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協調各項文物保護相關工作;
負責全縣地上、地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安全、修繕、利用;獨立行使文物行政執法職能;
申報公布全國和省、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實施文物保護、考古發掘、修繕項目;
負責國有館藏文物的保護、管理,鑑定流散文物,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負責對全縣各類建設工程進行田野考古調查、勘探和搶救性發掘,依法實施規劃、國土、發改前置文物動土審批;
檢查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工作,依法查處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
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姚福平男 局長 主持全局工作;負責項目工程
王立明 男 書記 主持黨務工作;協助局長主持全局日常工作;分管綜合科。
李喬生男 副局長 主管業務工作;協助局長負責項目工程;分管文物科。
張 春 男 副局長 主管業務工作;分管社教科、庫房值守科。張 寧 男 支部委員 助書記主持黨支部日常工作;主持社教科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財務、文物法宣傳等工作。
文物科:負責文物普查、登記、管理、田野考古、文物修繕;負責地上、地下、水下、館庫藏文物安全保衛和保護建設工程動土審批等工作。
博物館科:負責文物鑑定、徵集、館庫藏文物、舊、故居等。
文物行政執法稽查大隊負責文物違法案件稽查、處置。

辦理事項

1、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審批。
2、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遷移或者拆除審批
3、對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措施的審批
4、文物保護單位和其它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5、在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
6;文物保護單位和其它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7、不可移動文物因特殊情況在原址重建審批
8、國有省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和其它不可移動文物改變用途審批
9、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之間因舉辦展覽、科學研究等需借用館藏文物備案。
10、非國有收藏單位和其它單位舉辦展覽需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11、已建立館藏文物檔案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之間交換文物的審批
12、文物商店設立審批
13、文物商店銷售的文物售前核准
14、拍賣文物核准
15、修復、複製、拓印館藏二級文物和館藏三級文物審批及修復、複製、拓印館藏一級文物的審批
16、為製作出版物、音像製品等拍攝館藏二級、三級文物審批
17、文物修復、複製、拓印資質審批
18、文物保護工程單位資質審批
19、拍攝省級、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批
20、在古建築內設定生產用火審批
21、在古建築內安裝電器設備審批
22、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23、博物館藏品取樣分析審批
24、拓印內容涉及我國疆域、外交、民族關係的古代石刻審批
25、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為科研標本審批
26、建設工程文物動土手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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