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寧遠縣文化局與寧遠縣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合署辦公,實行三塊牌子、一套人馬機制,是管理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及著作權事業的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有辦公室及文化市場管理股,現有在職職工30人。下轄縣文化館、圖書館、電影公司、九疑劇院及音像站5個縣直文化單位。
2007年6月因九疑劇院小區建設而搬至縣政務中心辦公。 近幾年來,寧遠縣文化局黨組一班人精誠團結,帶領全體幹部職工,開拓進取,紮實工作,連續6年獲全市文化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優勝單位稱號,局長鄭亮、副局長李小平先後被評為全省“掃黃打非”“反盜版百日行動”先進個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制改革。協調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
(三)負責管理全縣的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指導全縣文學、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的創作與生產。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活動―。
(四)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擬定全縣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五)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全縣的圖書館事業。
(六)管理全縣電影放映事業,擬定全縣電影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印刷、複製、發行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
(八)管理全縣著作權工作。負責全縣出版和版,權行政執法監督和檢查。
(九)協調、管理書報刊和報刊型內部資料,監管全縣印刷業。
(十)組織查處非法出版和非法出版物,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
(十一)指導全縣文物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寧遠縣文化館
寧遠縣圖書館
寧遠縣九嶷劇院
寧遠縣電影公司
縣文化稽查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