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八)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和全區各級政務信息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主要職責

(一)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檔案精神、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報區政府領導審定,確保政令暢通。

(二)辦理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組織起草區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工作報告。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的要求,參與或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撰寫調研報告,為區政府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有關協調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參加的重要內外事務活動安排,代表區政府發布重要政務新聞,協助區政府做好對外聯絡工作。

(七)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

(八)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和全區各級政務信息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電來信來訪反映的相關問題。

(十)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入口網站建設。

(十三)承辦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一科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全體會議領導講話和領導交辦的其他文稿;初審、修改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工作會議主要領導講話稿;組織、參與對全區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的調研;辦理區政府全體會議、辦公室主任會議、辦公室黨組會議、辦公室全體會議等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記錄等工作;負責來文分流、檔案校對等工作;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政府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工作;綜合辦公室工作情況。

(二)綜合二科

負責辦理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專題會議和其他相關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紀錄和會議紀要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和督促工作;擬訂區政府領導工作安排,並做好協調落實工作;起草區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參與全區重大課題調研,參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編寫區政府大事記;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信息督查科(掛區人民政府督查室牌子)

指導全區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和報送;負責督查區政府年度工作報告、重大工作部署、區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等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上級政府領導批示件、督查件的督促辦理工作;負責區長信箱、區政府值班電話、區長值班電話的辦理。

(四)法制科

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辦理區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指導全區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協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工作,協調部門之間的行政執法爭議;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五)秘書科

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文秘、資料的收發、文印、檔案、保密工作;管理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印鑑、介紹信;負責辦公室機關、直屬單位、掛靠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辦公室的行政後勤、財物管理和衛生、安全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各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

(六)應急管理科

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有關應急事務;負責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應急演練、應急教育與培訓、應急指揮平台建設、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保障等工作。

(七)應急聯絡科

負責傳達、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和命令;承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信息匯總、綜合處理、應急值守等工作;聯繫應急管理專家組;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總結評估。

(八)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網站建設,統籌規劃實施全區電子政務網路的建設、維護和安全防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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