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寧波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中央的外事方針、政策、規定以及省、市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二、協調市級各部門的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項;協助中央、省有關部門做好需要我市配合的外事工作。

三、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和赴港澳人員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副局級及以上人員因公出國(境)的審核、報批和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的審批工作;辦理全市因公出國人員護照、因公赴港澳人員通行證和代辦外國簽證(簽注)工作;審核全市跨地區、跨部門的出國團組,並辦理確認手續;辦理外國人來華簽證函電和領事認證及其他領事業務;負責邀請外國人來華審批、核事項;協助、督促有關部門對出國(境)人員進行有關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

四、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及其他重要外賓和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官員;管理來甬採訪的外國記者,指導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做好外國記者來甬採訪的接待工作;負責處理港澳事務工作,協調、辦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五、管理我市與國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關係城市的交往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開展我市與世界各國民間友好組織的交流活動;指導和管理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團體和縣(市)、區與國外建立相應友好交流關係;負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六、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專家管理工作;承辦授予外國友好人士榮譽稱號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組織外事幹部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翻譯職稱評審工作。

八、協助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的外事教育工作;會審我市重要涉外報導和有關文稿;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開闢、調整和外事業務指導工作。

九、協助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執行情況,查處涉外違紀案件。

十、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涉外中介機構,規範制度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外事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處

1、協調機關日常工作;2、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提案、安全、保密、檔案、財務和辦公自動化工作;3、負責機關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學習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4、負責全市高級翻譯職稱的審核推薦及翻譯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友好交流處

1、負責我市與國外友好城市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2、管理我市與國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關係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對外交往工作,承辦我市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3、指導和管理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團體和縣(市)區與國外相應部門建立友好交流關係;4、承辦市對外友好協會日常工作,開展我市與各國民間友好組織、友好人事的交往。

綜合禮賓處

1、負責國賓、黨賓、外國駐華使、領館官員及其他重要外賓的接待工作;2、負責與外國駐華使、領館的工作聯絡及全市重大涉外活動的外事協調和禮賓禮儀工作;3、指導涉外參觀單位的調整、聯繫及外事業務;4、管理和接待來甬的外國記者;5、配合宣傳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工作;6、管理和指導全市外國專家工作,承辦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等工作;7、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聘請外國文教專家資格;8、協調處理重大涉外事件和外國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9、受理全市邀請外國人(含審核邀請副部級以上外國人)來華的申請、辦理簽證通知函電;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涉外中介機構和全市外事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出國(港澳事務)管理處

1、制訂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審核、審批工作,負責處理港澳有關事務;2、承辦市級領導出訪的報批工作;3、協助、督促有關部門對因公出國、赴港澳團組和人員進行有關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4、會同紀檢、監察部門查處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中的違紀案件;5、負責對護照、簽證專辦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涉外管理處

1、貫徹執行國家外交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關於涉外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參與制訂和完善涉外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2、協調重大涉外管理和涉外安全工作事項,協助處理涉外案事件,會同審核重要涉外管理事項的新聞報導。3、負責或協調境外我市人員和機構的安全保護及協助工作,組織開展預防性海外領事保護工作,發布領事保護和協助相關信息。4、牽頭協調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甬活動的調研、管理、信息溝通及制訂相關規定辦法。5、指導涉外安全管理工作的宣教、普及和防範工作,組織涉外管理工作調研、監督、檢查工作。6、承擔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境外我市人員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以及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甬活動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7、承辦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1、辦理因公護照、赴港澳通行證;2、辦理因公赴港澳簽注;3、代辦因公護照簽證;

4、代辦因私簽證;5、承辦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函電;6、辦理民事公證書認證和商業文書認證;7、接待外國來訪團組;8、翻譯中外文書資料;9、辦理留學諮詢;10、辦理公民因私出入境諮詢業務;11、代理國際、國內機票;12、出國(境)人員綜合保險代理業務;13、護照簽證等證件拍照業務;

單位地址

寧波市解放北路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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