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李泰

民國13年(1924),調任楚雄縣長。 民國35年(1946)在南京退役,回建寧後,教私塾度日,並熱心宣揚佛教。 1950年,寧曾致信張治中,欲再謀工作。

基本信息

簡介

寧李泰本姓李,過繼給姑父,兼桃二姓。16歲考取清宣統末科秀才,18歲考入福州武備學堂,後由武備學堂保送河北保定軍校。民國2年(1913)隨同學奔赴雲南唐繼堯部隊,任講武堂少校教官。後又就讀於昆明法政學校,畢業後任安寧縣長。民國13年(1924),調任楚雄縣長。民國14年(1925),寧因母去世回原籍,楚雄城內民眾沿街置酒設香案為之送行,並贈送“萬民傘”。北伐時期,寧李泰任國民革命軍第十四軍團參謀長,民國15年(1926)11月隨北伐軍回到建寧,被公舉為建寧名譽縣長。北伐結束後,轉入國民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教育處,擔任第5期至18期戰術、後方勤務教官。抗日戰爭初期,寧李泰認識張治中,被委以南京軍政部軍事雜誌社少將編輯股長兼中央軍校教官。民國31年(1942)在重慶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設計室任少將設計委員,研究戰史。民國35年(1946)在南京退役,回建寧後,教私塾度日,並熱心宣揚佛教。1950年,寧曾致信張治中,欲再謀工作。50年代,寧因歷史問題,被判刑入獄5年。1960年,病逝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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