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統計局

寧德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閩委辦〔2010〕93號)和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67號),設立寧德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基本信息

部門職能

寧德市統計局是寧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貫徹執行統計法律、制度和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反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和各縣(市、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按規定協助管理各縣(市、區)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領導,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全市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縣(市、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人事文秘、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退休人員工作;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和地方調查隊正、副隊長的有關工作;指導縣(市、區)做好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統計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統計法律宣傳和普及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統計監督檢查工作,受理、轉辦和督辦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 承辦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綜合統計科

•負責全市國民經濟核算、統計資料公布和統計調查管理工作。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要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整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承擔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參與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等考核評價工作;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數據,開展投入產出調查,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改革;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設計管理市級的專項調查方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四)經濟統計科

•負責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統計工作以及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批發和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對外經濟、旅遊等統計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等基本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農村統計科

•負責農林牧漁業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工作和協助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開展農村、農業、農民等專項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六)服務業統計科

•負責服務業統計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數據管理科

•負責統計數據處理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統計系統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工程建設;承擔全市統計數據信息系統運行安全涉及的技術性、輔助性工作;承擔全市統計系統年報及大型普查和調查統計數據的計算機處理服務工作;承擔綜合統計資料庫和計算機網路軟體開發套用工作。

•(八)人口和就業統計科(社會和科技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資統計調查、勞動力調查、農民工調查、民眾安全感調查和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滿意度調查等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業、工資、社會保障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司法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任用條例,貫徹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按照市紀委、市監察局的要求,初步核實駐在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駐在單位科級及其以下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協助駐在單位的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受理駐在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單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和申訴。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普查中心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經濟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基本單位和服務業的經常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問題;受委託建立健全基本單位統計登記制度,規範管理全市的基本單位統計登記工作;對普查資料開發套用等。

•(十一)能源監測統計中心

•承擔有關能源監測統計、調查及相關專業技術性工作,同時承擔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縣域經濟發展考核以及市、縣兩級政府績效評估考評活動等。

人員編制

寧德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統計師(副處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分工及職責

•林順影: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機關黨建、精準扶貧工作,聯繫市統計學會。

•劉於華: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普查中心(貿外統計工作),負責機要保密工作。

•黃麗瑛:黨組成員、總統計師

•分管綜合統計科、服務業統計科、團支部、婦委會,負責局績效管理工作,協助抓好機關黨建工作。

•黃增貴: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政策法規科、能源監測統計中心(工業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綜治平安建設工作。

•劉 曦:副調研員

•分管數據管理科,負責局網路安全工作。

•郭 暉:副調研員

•分管農村統計科、農普辦,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李清奇:副調研員

•分管經濟統計科(建設領域統計)、人口和就業統計科、局工會。

郵編地址

地址:福建省寧德市東僑開發區正大路8號

郵編: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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