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規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2、負責建立和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和協助市政府擬定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檢查督促落實。依法建立、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監測環境。
3、負責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重要工程和生命線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確定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開展地震行政執法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應急和緊急求援工作體系,監督檢查各行業地震應急保障措施的落實。
5、負責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防震減災意識和抗震救災、自救、互救能力,平息地震謠傳、誤傳。
6、負責地震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點規劃。
7、指導全市各縣(市)地震辦公室防震減災工作。
8、承擔省地震局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事項。
機構設定
寧德市地震局內設綜合科、震防應急科兩個職能科室。(一)綜合科
1、負責管理局機關人秘、辦公事務工作;2、負責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制定和落實地震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禦措施;
3、依法開展重點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應急和緊急救援工作體系,監督檢查各行業地震應急保障措施的落實;
5、承擔局長交辦的事項。
(二)震防應急科
1、負責建立和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依法建立、管理和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監測環境;2、負責地震網路信息中心的維護和信息溝通,開展地震震情會商工作;
3、負責地震震情和災情速報,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點規劃;
4、負責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平息地震謠傳、誤傳。
5、承擔局長交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