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市行政服務中心

目前,全市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36個單位(部門)進駐“中心”開展“一站式”服務,設服務視窗80個,部門派駐視窗工作人員166人,集中開展審批服務事項609項。 2009年在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考評中被評為“先進行政服務中心”,在市政府年度目標綜合考評中被評為“滿意單位”。 截止5月底,“中心”已完成588項審批服務事項流程固化和系統錄入工作,具備網上實時運轉條件的18個單位的327項審批服務事項實行了網上審批、實時監控。

一、基本情況

富陽市行政服務中心是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與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合署辦公。
行政服務中心大樓始建於2005年8月,2006年5月8日正式對外運行。新大樓建築面積18100平方米,主體12層,1—3層為行政服務大廳,4—5層為中心管理辦公區,6—9層為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0—12層為中介發展服務中心。目前,全市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36個單位(部門)進駐“中心”開展“一站式”服務,設服務視窗80個,部門派駐視窗工作人員166人,集中開展審批服務事項609項。市政府採購、建設工程交易、水利工程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中心”開展集中交易。
中介發展服務中心共有會計、審計、工程諮詢、環境評估、土地測量和評估、房屋測量和評估等23家中介機構,集中為民眾和審批部門提供相關配套服務。
“中心”成立以來,圍繞效率與品質這一永恆發展主題,統籌整合,強化執行;創新機制,提升效能;務實高效,服務發展;關注民生,惠澤於民。至2010年5月底,共受理行政服務事項524559件,辦結519922件,辦結率達99.1%,通過內部職能整合、視窗充分授權、流程最佳化改造,項目“一審一核”率達66.7%,精減審批環節406個,壓縮審批時間3338個工作日,平均承諾時間從“中心”組建前的12.48天壓縮到7天,比法定時間提速65%以上。2007年“中心”榮獲“浙江省先進服務中心”、“杭州市示範行政服務中心”稱號。2008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被評為“省先進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09年在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考評中被評為“先進行政服務中心”,在市政府年度目標綜合考評中被評為“滿意單位”。

二、主要特色

(一)項目集中,效能集聚。去年以來,“中心”圍繞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能,推進審批權力的陽光運行目標,紮實推進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通過部門內部職能整合、項目集中進駐、視窗充分授權、審批網上運作, “一門受理、統籌協調、網上運作、限時辦結”的運作方式進一步完善,行政服務平台功能進一步強化,行政服務中心“職能不到位、人員不到位、授權不到位、並聯審批運作程式難落實”四大難題得到了有效破解,通過改革,全市承辦科室由改革前的150個減少到44個,分管領導由88名減少到35名,進駐審批部門由審改前的28個增加到36個,服務視窗由75個整合到80個,集中審批服務事項由358項增加到609項,項目集中率達83.65%,基本實現了一個視窗受理、一個科室承辦、一個領導分管、內審環節精減的目標,部門視窗66.7%的審批項目由許可科科長直接核准,既提高了審批效能,又降低了行政成本。“中心”打破以部門為單位設定視窗的慣例,根據審批服務流程需求,合理設定服務視窗,推出了“民生服務一條龍”、“投資項目審批服務一條龍”、“企業註冊登記一條龍”、“中介服務一條龍”等服務新機制,通過改進審批方式,視窗充分授權,變多級審核為“一審一核”,實現了服務“一站式”,較好地解決了部門與視窗之間“兩頭跑”和部門之間“來回跑”的現象;發揮平台整合優勢,開展審批流程改造,變“串聯審批”為“並聯審批”,實現了文化項目前置並聯審批、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聯審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並聯審批,開通了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進入 “綠色通道”項目,從項目立項到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各職能部門的累計審批時限從90個工作日壓縮到50個工作日。通過改進視窗設定,變“以部門為單位設定視窗”為“以服務流程設定視窗”,實現了個人類房產“四證”聯辦和工商“一照四證”的接辦聯辦。目前,個人類房產登記,只要產權清晰,“四證”在1個半小時內可全部辦結。
(二)批管分離,制度控權。在理順部門審批職責、歸併交叉重複審批事項、區分行政審批和行政管理事項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界定工作職能,按照行政審批和行政監管相對分離,規範與效率並重的工作思路,妥善處理簡政放權與強化監管的關係,制訂了行政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辦法,建立了批前統一規則、批中過程監管、批後案卷評查的批管分離體制。完善了內控機制,明確行政許可科不得同時承擔行政監管職能,監管職能由必須由其它相關科室承擔,掛牌設立的行政許可科,且該科室需同時承擔審批與監管職能的,負責審批的人員不能同時承擔監管工作,必須另行確定履行監管職責的人員,行政許可科及時將審批情況通報相關科室,配合開展日常監管工作;承擔監管職能相關科室每月對辦件質量、辦事效率和案卷的合法性、規範性進行抽查評估,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通過月度通報、整改反饋、科室協同,及時糾錯預警,切實做到行政審批與監管既密切配合,又分權制約,既注重審批過程的監督,又不忽視許可項目批後監管措施的落實,從根本上解決了審批與監管的脫節和重審批輕監管、以批代管、批管不分的現象。
(三)網上運作,技術控權。一是搭建平台,打破壁壘。按照網上網下聯動、物理集中與網上邏輯集中並舉的思路,積極推進“網上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先後完成了審批套用平台、電子監察平台和視頻監控平台的開發套用,建立了網上申報、實時運作、線上審批和網上投訴、服務評議“四位一體”的服務格局。開通了市行政服務中心與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網上直報系統,打通了部門間網路壁壘,實現了市與鎮(鄉)兩級數據實時流轉,部門間數據實時交換、信息共享、業務協同。二是公開透明,陽光運行。對進駐“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將行政許可科工作職責、進駐“中心”服務事項、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程式、承諾期限、必備資料、收費標準及依據、申請書示範文本、諮詢投訴電話等內容實行“十公開”,並以“一事一表”的形式通過“中心”入口網站、查詢系統、辦事指南、公告欄等形式向社會全面公開,主動接受辦事民眾監督,辦事民眾通過網上發布平台,輸入辦理事項的帳號密碼,足不出戶便可清晰地查詢到辦理事項的相關信息,並可就辦件情況通過網路與視窗諮詢互動,實現了部門辦好事,民眾好辦事、信息跑人少跑的和權力陽光運行目標。三是節點控制,痕跡保留。按照即辦件、一審一核件、承諾件、初審上報件,分門別類對集中進駐事項的審批流程進行最佳化改造,流程一旦固化,錄入審批系統,任何人無法更改,必須按固定程式進行運作,審批事項的類型、承諾辦結時限、提前辦結量、審查核准情況等相關數據自動生成,通過流程固定化、運作程式化、監控全程化,有效控制了行政審批權自由裁量權,實現了過程透明化、行為規範化、效益最大化的目標。截止5月底,“中心”已完成588項審批服務事項流程固化和系統錄入工作,具備網上實時運轉條件的18個單位的327項審批服務事項實行了網上審批、實時監控。1—5月,累計網上受理4699件,辦結4549件,在辦97件,辦結率為96.8%,承諾件實際平均辦結天數為2.47天,比承諾時間提速79.11%。未發生一起拖而不辦、超期辦理和違規審批現象。四是電子監察,跟蹤監督。充分利用網上電子監察平台,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承辦、批准、辦結和告知等環節進行全程監控,實現了“一頭一尾”登記薄式管理向過程實時監管的轉變,通過自動預警功能,“中心”不僅能通過電子監察平台對視窗受理、辦結時間進行督查,而且能跟蹤辦件的各個環節,通過網上流轉痕跡,查證在哪個環節逾時、什麼原因逾時,更有利於實時糾錯和責任的追究,真正實現了過程實時監察、數據實時分析、問題實時糾正,有效遏制了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有力推進了行政審批權力的陽光運行。
(四)效能評議,集中監管。市監察局會同行政服務中心研究制定了《富陽市行政審批效能指數考核辦法(試行)》(富監[2010]2號),改變了以往憑服務態度、滿意評價、上班紀律等主觀印象評價視窗的做法,將視窗審批效能按動態指數與常態指數進行量化,動態指數包括功能指數、效率指數、效果指數三個方面九項內容(審批項目進駐率、上網率、一審一核率、受理量、提前辦結、逾時辦結、民眾滿意率、遵守紀律、投訴)常態指數分為職能整合、機制創新、網上運作、服務規範、創先創優五個方面,動態指數每月一考,按分排位,結果公開,常態指數每年考核一次,結果納入市委、市政府對部門的年終綜合考評。通過效能評議、指數考核、集中監管,健全了審批權力陽光運行評價機制,實現了爭先創優、風險防控雙贏目標。幾年來的探索和實踐,我們堅持效能提升與風險防控並舉,內部控權與外部監管並重,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下一步“中心”將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執行力提升年,軟環境整治年的要求,深化改革,最佳化服務,努力在機制創新上有新突破,風險防控上有新舉措,效能提升上有新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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