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職能有: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及餐飲服務行業排污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城市管理職能
1、貫徹執行城市管理和創建活動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編制城市創建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城市創建和共建文明街(區)活動。
2、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指導建制鎮城鎮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發展規劃編制和城市公車站(點)線路的設定。
3、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及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及其專業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城市景觀夜間照明工程。
4、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養護管理;負責編制市容環境衛生的養護管理;負責編制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維護和專項整治經費計畫,並組織實施及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含城區河道保潔)行業運行、作業市場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市容環境衛生(含城區河道保潔)行業經營和作業招投標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1.負責協調局機關的日常管理與對外聯絡、接待工作;2.負責起草局要文,月、季和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綜合性會議檔案;3.負責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的辦理工作;4.負責有關行政會議的準備與組織實施;5.負責檔案核發、繕印、收遞、傳閱和印章管理工作;6.負責全局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7.承擔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擴權強縣下放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上報及許可文書的制定、送達、歸檔工作;8.派員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受理、網上運作,開展“一站式”審批服務,並做好審批項目的聯審聯辦、聯合踏勘、聯合驗收工作;9.負責財務裝備、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10.負責市志、年鑑撰寫工作;11.負責編印《城管執法》簡報和內部刊物等局內部宣傳工作;12.負責計畫生育、綜合治理、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治處
主要職責:1.承辦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工資、福利、離退休等工作,管理幹部職工人事檔案;2.負責做好乾部人事制度改革,辦理幹部職工的錄用、配備、考核、獎懲等工作;3.負責基層組織建設,做好日常黨務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工作;4.負責全局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和文化工作;5.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工作宣傳,協調及配合有關部門對市民文明行為規範的宣傳教育;7.負責對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工作的動態及時報導;8.指導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開展正常活動;9.負責做好老幹部工作;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
主要職責:1.負責全局法制指導和服務工作;2.負責行政案件的審核、聽證、複議、訴訟,協助執法中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負責實施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開展執法規範和執法監督考核工作;4.組織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培訓、交流和普法工作;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規範性檔案的修訂工作,負責局擬定城市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6.負責對人行道違法停車簡易程式案件的處罰和執行;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執法督查室
主要職責:1.負責制定序化監督檢查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2.負責制定隊伍正規化建設監督檢查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3.負責制定信訪投訴受理工作制度及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4.負責查處局屬科(室)、單位和人員的不作為、亂作為、行風不正、效能低下、違反廉潔自律等違規違紀行為;5.負責查處局屬科(室)、單位和人員的違反隊容風紀、工作秩序、車輛管理等違規違紀行為;6.負責查處全局違紀違規案件;7.負責市民對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範疇的投訴受理和市長公開電話交辦件的受理和反饋;8.負責接待、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及處理反饋工作;9.負責對各類投訴情況和監督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或解決辦法;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管綜合科
主要職責:1.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有關政策;2.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開展城市管理專項整治活動;3.協助做好城區報刊(信息)亭等設施的設定,參與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發展規劃編制和城市公交站(點)線路的設定;4.負責城鎮管理的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綜合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之間的關係;5.負責監督城區標誌性建(構)築物的立面整潔;6.牽頭做好洗車場(點)設定條件的審核評定;
7.負責做好城區“牛皮癬”清洗的市場化運作及日常監督檢查;8.負責做好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審查、聯合踏勘等工作;9.牽頭做好限制養犬管理工作;10.牽頭做好本市建設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11.指導、監督咪錶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1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共建辦
主要職責:1.負責研究制訂共建文明衛生街道(社區)活動實施意見和考核、獎勵辦法;2.負責協調檢查督促、考核共建文明街道(社區)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各項創建活動;3.負責做好提升城區環境衛生的指導工作;4.負責協調解決社區有關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實際問題;5.負責組織協調城市景觀夜間照明工程;6.負責指導、檢查、考核各鄉鎮中隊對轄區內鄉鎮(街道)的清潔城鄉工作;7.負責拾荒者公寓的管理工作;8.指導城管進社區工作;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主要職責:1.負責數字城管事部件問題的發現、立案、交辦、核查(實)、結案審定及全過程監督;2.負責對複雜問題進行分析認定;3.負責協調相關網路單位對疑難問題的及時處置;4.負責全市數字城管信息系統運行情況的統計、評價、分析和監督工作;5.負責全市城市管理信息化的建設、管理和規劃實施工作;6.負責對城市管理部件信息資料庫的適時更新管理;7.做好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的危機預防和處置工作;8.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拆違綜合科
主要職責:1.負責拆違工作各類材料、檔案等起草工作;2.負責舉報投訴電話的受理、交辦、反饋和來訪、信訪接待等工作;3.負責鄉鎮(街道)“兩違”防控工作的檢查、督查、督辦和年度專項考核工作;4.負責中隊“兩違”防控工作月考核和“兩違”綜合防控監督員考核核查等工作;5.承辦局領導簽發的信訪件;6.負責全局性重大拆違行動的計畫、協調和組織等工作;7.負責以《拆違簡報》為主要內容的“兩違”防控宣傳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市容綜合中隊
主要職責:1.行使所轄區域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2.行使所轄區域內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3.行使所轄區域內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4.行使所轄區域內市政公用(除燃氣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5.行使所轄區域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商業經營活動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夜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及餐飲業排污行為的行政處罰權;6.行使所轄區域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7.行使所轄區域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8.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路面管控及巡查工作,落實長效管理機制;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班子
包文明(黨委書記、局長):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項文珠(黨委副書記):分管黨群、組織人事、宣傳教育、績效考核、計畫生育、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工作。聯繫政治處;新登中隊、萬市中隊。
蔣健宏(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信息化建設、數字城管、各類創建、社區共建、集鎮管理、清潔城鄉、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聯繫共建辦、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環衛處;江南中隊。
張建明(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城市管理、城區綜合行政執法、戶外廣告、亮燈工程、城市咪錶收費管理、犬類管理、建築渣土管理等工作。聯繫城管綜合科;城東中隊、城西中隊、城北中隊。
張明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分管紀檢監察、效能行風建設、執法監督、綜治、信訪、投訴受理等工作。聯繫執法督查室;開發區中隊。
陸春榮(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法制、財務後勤、行政許可、拆違、城鄉規劃執法、建築房產執法等工作。聯繫辦公室、法制科、拆違辦綜合科;建築業和房產中隊、場口中隊。
夏建元(助理調研員):協助張建明同志工作。
李志生(助理調研員):協助張明富同志工作。
董木根(助理調研員):協助局長(主任)做好拆違工作。聯繫城郊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