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富陽市林業局主要職能:(一)貫徹國家、省、杭州市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依法監督檢查;負責本市林業工作的社會宣傳和林業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
(二)研究制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國土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並指導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鄉鎮街道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市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核。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六)負責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指導、協調、監督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七)指導林業綜合開發;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土保持、農村能源建設、開發扶貧等工作。
(八)指導各類生態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對外林業技術交流和合作,指導林業科技成果的管理與推廣工作。
(十)負責與監督林業基金的收繳、管理、使用;負責對全市林產品加工、經營企業(戶)的巨觀管理。
(十一)負責對鄉鎮、街道林業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林技員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計財科牌子)
主要職責是:1、組織制定和實施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
2、調查研究,綜合情況,當好參謀,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3、協調處理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
4、負責有關社會業務往來和對外聯繫,協調對外關係;
5、負責全局性的大型林業會議的會務工作;
6、組織起草、審核本局檔案、會議材料,年度工作要點和總結;
7、核發各類信息、簡報,負責收文的注辦;
8、負責本局的宣傳工作,圍繞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組織協調宣傳活動,聯繫新聞單位;
9、組織、參與重要問題的調查和研究,提出意見建議;
10、負責本機關的公文、函件、電話等收發登記、分送、催辦、清退以及公文和函件的保管和銷毀;
11、承辦局來信來訪業務工作;
12、負責本機關公章及介紹信的管理和使用;
13、負責機關及系統的綜合年報工作;
14、負責和指導本機關及系統檔案材料的整理立卷、歸檔、管理等工作;
15、負責牽頭好共建區創衛和局機關日常保潔工作;
1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事教育科(掛老幹部管理科牌子)
主要職責是:1、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建、紀檢、人事等工作的牽頭落實;
2、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
3、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婦女、計畫生育、老幹部等工作;
4、負責機關、下屬單位及鄉鎮林管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幹部職工、離退休幹部職工的醫療費核報工作。
6、負責組織、人事檔案的管理、黨員電化教育工作;
7、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勞動工資、組織、人事、計畫生育月報、年報工作;
8、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的困難調查及慰問;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事教育科(掛老幹部管理科牌子)
主要職責是:1、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建、紀檢、人事等工作的牽頭落實;
2、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
3、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婦女、計畫生育、老幹部等工作;
4、負責機關、下屬單位及鄉鎮林管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幹部職工、離退休幹部職工的醫療費核報工作。
6、負責組織、人事檔案的管理、黨員電化教育工作;
7、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勞動工資、組織、人事、計畫生育月報、年報工作;
8、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的困難調查及慰問;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營林生產科
主要職責是:1、組織擬訂有關造林綠化的政策、規程、規劃,並監督貫徹執行;
2、負責全市開發性林業生產的規劃、設計,並組織驗收;
3、負責林業科研科技項目的立項、申報、檢查和驗收;
4、負責林業示範基地建設和各科室(單位)聯繫點的管理與指導;
5、對鄉鎮集體林場、家庭林場的生產實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6、制訂林木種子苗木 生產發展規劃和餘缺調劑方案;
7、負責市林學會的日常工作;
8、對鄉鎮林業站實行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
9、制訂市綠化辦有關規章制度和計畫,督促檢查有關綠化法規、方針、政策、工作、計畫的貫徹落實;
10、指導全市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營林生產科
主要職責是:1、組織擬訂有關造林綠化的政策、規程、規劃,並監督貫徹執行;
2、負責全市開發性林業生產的規劃、設計,並組織驗收;
3、負責林業科研科技項目的立項、申報、檢查和驗收;
4、負責林業示範基地建設和各科室(單位)聯繫點的管理與指導;
5、對鄉鎮集體林場、家庭林場的生產實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6、制訂林木種子苗木 生產發展規劃和餘缺調劑方案;
7、負責市林學會的日常工作;
8、對鄉鎮林業站實行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
9、制訂市綠化辦有關規章制度和計畫,督促檢查有關綠化法規、方針、政策、工作、計畫的貫徹落實;
10、指導全市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行政許可科
主要職責:行政許可科承擔局及所屬單位行政審批職能(包括行政許可事項、擴權強縣下放審批事項),其主要職責是:
1、提出本部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承擔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擴權強縣下放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上報及許可文書的制定、送達、歸檔工作。
3、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受理、網上運作,開展“一站式”審批服務,並做好審批項目的聯審聯辦、聯合踏勘、聯合驗收工作。
4、配合市行政服務中心做好行政許可、審批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投訴的調查工作。
5、承辦本部門及市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其它事項。
行政許可科
主要職責:行政許可科承擔局及所屬單位行政審批職能(包括行政許可事項、擴權強縣下放審批事項),其主要職責是:
1、提出本部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承擔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擴權強縣下放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上報及許可文書的制定、送達、歸檔工作。
3、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受理、網上運作,開展“一站式”審批服務,並做好審批項目的聯審聯辦、聯合踏勘、聯合驗收工作。
4、配合市行政服務中心做好行政許可、審批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投訴的調查工作。
5、承辦本部門及市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其它事項。
森林公安局
(掛富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牌子)主要職責:1、負責宣傳、貫徹林業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2、準確掌握本轄區治安動態,開展綜合治理和專項鬥爭、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穩定。
3、負責保護本轄區森林資源安全,依法查處森林治安案件和林業行政處罰案件。
4、負責查處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刑事案件。
5、負責轄區內木材經營加工特行管理,協助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清查清理工作。
6、負責轄區獵槍彈具管理。
7、掌握全市森林火情,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區域內的森林消防工作。
8、組織指揮森林火災撲救,督促有關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
9、承擔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森林公安局
(掛富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牌子)主要職責:1、負責宣傳、貫徹林業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2、準確掌握本轄區治安動態,開展綜合治理和專項鬥爭、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穩定。
3、負責保護本轄區森林資源安全,依法查處森林治安案件和林業行政處罰案件。
4、負責查處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刑事案件。
5、負責轄區內木材經營加工特行管理,協助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清查清理工作。
6、負責轄區獵槍彈具管理。
7、掌握全市森林火情,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區域內的森林消防工作。
8、組織指揮森林火災撲救,督促有關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
9、承擔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