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中寄售的特點
一.寄售人先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市場(寄售地),然後經代銷人在寄售地向當地買主銷售。因此,它是典型的憑實物進行買賣的現貨交易。
二.寄售人與代銷人之間是委託代售關係,而非買賣關係。代銷人只根據寄售人的指示處置貨物。貨物的所有權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屬寄售人。
三.寄售貨物在售出之前,包括運輸途中和到達寄售地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寄售人承擔。
寄售貨物裝運出口後,在到達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貨的辦法,先行一銷,即當貨物尚在運輸途中,如有條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則仍運至原定目的地。
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優點
(1)寄售貨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貨物的所有權,有利於隨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憑實物買賣。貨物與買主直接見面,利於促進成交。
(3)代銷人不負擔風險與費用,一般由寄售人墊資,代銷人不占用資金,可以調動其經營的積極性。
(二)寄售的缺點
(1)出口方承擔的風險較大,費用較大。
(2)寄售貨物的貨款回收較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