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選擇權

家長選擇權

家長選擇權,是指非義務教育階段,家長有權利為子女選擇優質教育環境就讀的權利。而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門,則無視家長的選擇權利,強行劃定學校入學,為一些學校搶生源形成保護傘。

簡介

家長選擇權家長選擇權
長期以來,教育界存在一種傾向,就是把本應屬於家長的教育決定權直接拿到教師、學校、教育部門手裡。現在的學生父母,許多是受過系統高等教育、擁有國際視野的“70後”“80後”,他們普遍不再認同這種傾向,對於自家孩子的教育決策權利,更加不願意放棄、轉移和讓渡。

高中階段並非義務教育,家長和考生擁有對優質教育的選擇權利,送孩子去更有可能升入一本的中學就讀是理性的選擇,把家長的理性選擇定性為無序流動,這種習慣性思維是錯誤的。

事件

家長選擇權家長選擇權
河北省邯鄲市教育局在2016年中考之後發布緊急通知:本地生源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到邯鄲市域以外的國中、高中就讀,否則不予辦理學籍轉移手續。這一禁令式的通知遭到家長的強烈質疑,認為這是教育局出手,幫本地學校搶生源。

衡水中學正在成為包括邯鄲在內的全省各地考生“夢開始的地方”。強者愈強的“馬太效應”之下,每年河北各地市均有大批尖子生轉學前來。雖然2014年省教育廳發布規定,禁止各地高中跨區域招收中考學生,且不得用金錢收買學生,但省廳的規定沒有限制家長和學生自主選擇學校的權利,對於邯鄲市教育局緊急通知中提及的“特殊情況”,亦無明確界定。

“一本上線”可以說是最吸引家長和學生的前景。對於家長的質疑,邯鄲市教育局予以否認,說出台這個通知不是為了跟誰搶生源,而是為了防止學生無序流動,以便充分利用本地教育資源。

觀點

雖然衡水中學的教育模式存在爭議,但這恰恰是現行高考制度下的一枚雙黃蛋,於學校是名利雙收,於學生是願打願挨。制度不改,蛋還要下。對衡中的批判,可以說是打錯了靶子。

至於“充分利用本地教育資源”之說,雖是教育部門的職責所系,但亦不能以損害家長和學生的合法權利為代價。高考仍是促使社會階層流動的重要推動力,高中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人生走向,學生的前途和命運只能是學校辦學的目標,不能成為學校發展的手段。一個地區的高中教育水平,特別是高考升學率,從來都是當地官員和民眾關注的焦點。要提高本地區高中的辦學水平,還得從教育政策制定者、教學行為實施者自身找差距、想辦法,而不能從搶生源、限權利上“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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