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家庭成員間的人際互動或聯繫。包括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兄弟姐妹關係、婆媳關係、妯娌關係、祖孫關係、姑嫂關係、叔侄關係等,屬於社會關係的一種。法律上家庭關係是指基於婚姻、血緣或法律擬制而形成的一定範圍的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家庭關係依據主體為標準可以分為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
特點
家庭關係主要有以下特點:①以婚姻血緣為聯繫紐帶,表現為有婚姻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的關係(包括由收養關係建立起來的準血緣關係),其中以婚姻關係為紐帶的人之間稱為姻親,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人之間稱為血親。傳統社會注重傳宗接代,血親重於姻親。現代社會注重婚姻質量,注重夫妻感情,姻親變得越來越重要。②和其他社會關係相比,從一定的意義上說,家庭關係最為密切,最為深刻。它包括生活、經濟、情感、性、生育、贍養、事業、政治、道德倫理等多種關係。家庭成員之間自然地產生一種彼此容忍、順應和合作的需要。從家庭結構的角度看,家庭關係包含 3個基本要素:①人口數量要素。家庭成員越多,關係越複雜;家庭關係的頻率和家庭人口數量之間的關係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式中N為家庭關係的頻率;X為家庭人口數。依此公式計算,若家中有2人,則只有1種關係;有3人,則有3種關係;有10人,則有45種關係。②代際層次要素。家庭關係中的代際關係將家庭成員劃歸為不同層次,代際關係既表現了家庭關係的連續性,又表現了家庭中的自然隔閡──代溝。家庭中代際層次多,則關係複雜;反之,則關係簡單。③夫妻對數要素。夫妻關係是家庭的中心,在家庭中有一對夫妻則有一個中心,有二對夫妻則有二個中心,有多對夫妻,則有多箇中心。中心越多,離心力越大,家庭越不穩定,常見的婆媳衝突、妯娌不和就是例證。只有一對夫妻的核心家庭,關係最容易協調。
影響
影響家庭關係的因素主要有:①家庭成員的生理、心理、道德和文化等方面的素質。②家庭成員間的區位距離。家庭成員間的區位距離大,交往和溝通上必然較困難,從而減少聯繫的頻率和次數,疏遠相互關係;相反,家庭成員間的區位距離太近,接觸過於頻繁也會出現習以為常和矛盾糾紛。有人認為家庭成員間既要有適當頻率的接觸,又要保持一定的區位距離,使家庭關係處於最佳狀態。③外部社會環境,包括社會經濟、政治條件和道德風尚等。不同的生產方式會有不同的家庭關係,不同社會的倫理道德和風俗習慣對家庭關係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中國的傳統是主張家庭養老的,就相鄰的兩代人來說,不僅上一代人要撫養和教育下一代人,下一代人也要贍養上一代人,兩代人是“反饋”模式: 西方國家大多沒有家庭養老的傳統和習慣,上一代人要對下一代人負責,下一代人卻不必對上一代人負責,兩代人是“接力”模式:
A→B→C→…
此外,社會的法律、宗教等因素也對家庭關係發生不同程度和不同性質的影響。如中國法律規定父母有義務撫養子女,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兩代人間的密切關係。有些宗教禁止離婚,信奉該宗教的家庭便相對穩定。
人們大多以家庭關係和諧為理想目標。現代社會的變遷,使家庭關係發生了變化,家庭成員間相互依賴性減弱,獨立性加強,矛盾增多。矛盾和衝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可能使家庭不和諧,甚至使家庭分裂解體;另一方面可能帶來家庭中新的平衡、和諧與生機。
處理
家庭成員之間應相互關心,相互尊重。老人要體諒小輩,小輩要孝敬老人。婆媳不和是常見的家庭矛盾,需要雙方多多努力,相互諒解,夫妻倆更要相親相愛,同心同德。
民主是良好的家庭氣氛中不可缺少的要素。重要的決定,應該由全體家庭成員,包括孩子,一起協商後作出,尤其是父母與子女之間,若建立了一種民主平等的關係,將有助於形成良好的家庭氣氛。要力求使家庭的氣氛保持一種輕鬆的狀態。
最後,應注意加強自身修養,注意提高文化修養和素質。一個人文化修養好,有較豐富的內涵,才會有文明的舉止,高雅的愛好等。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容易成為一個有修養、講文明的人。
夫妻關係
夫妻關係是指依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之間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古代的夫妻關係立法採用夫妻一體主義。夫妻一體主義也稱夫妻同體主義,是指男女結婚後,夫妻合為一體,夫妻的人格相互吸收。但實質上是採用夫權主義,妻之人格為夫之人格所吸收,妻的活動由丈夫代表,妻子喪失民事法律行為能力及斥訟行為能力及管理、用益和處分自己財產的能力等。19世紀以後西方各國的夫妻立法採取夫妻別體主義。夫妻別體主義是指矢妻結婚以後男女平等,各自保有獨立人格,夫妻平等享有民事去律行為能力、訴訟行為能力、對財產享有所有權的能力及對個人財產擁有管理、用益和處分的能力以及參加社會活動的能力等。但是現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夫妻不平等的殘餘。
婚姻中夫妻關係是一切關係的基礎,是維繫家庭關係的紐帶,所以正確處理夫妻關係是維繫良好家庭關係中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