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用液壓電梯

利用液壓油缸直接或間接驅動轎廂垂直升降,轎廂額定速度不大於1 m/s的液壓電梯。

基本簡介

產品定義:客用液壓電梯

執行標準:JG 5071-1996《液壓電梯》

技術要求

參數名稱 指標要求  
   
梯速 空載轎廂上行的速度與上行額定速度Vm的差值不應超過8%。額定載重轎廂下行的速度不應超過下行額定速度Vd的8%。除非有附加要求,否則電梯的額定速度Vs不應大於1 m/s。  
噪聲 乘客電梯的機房噪聲不得大於85dB(A)。運行中轎廂內噪聲不得大於55dB(A)。開關門過程噪聲不得大於65dB(A)。  
平層精確度(mm) ±15  
安全裝置 a.供電系統斷相保護裝置和錯相保護裝置; b.緩衝裝置; c.超越上下極限工作位置時的保護裝置; d.層門門鎖與轎門電氣聯鎖裝置; e.懸吊機構失效保護裝置一安全鉗(或限速器一安全鉗); f.停電或電氣系統發生故障時,能使電梯轎廂運行(下降或上升)的裝置; g.液壓油溫升保護裝置或報警裝置; h.超載保護裝置; i.超速保護裝置。  
可靠性試驗運行(次) ≥20000  
平均無故障工作次數(次) ≥5000  

設計要點

1)液壓電梯每小時啟動運行的次數不應大於60次;液壓系統油箱的油溫應控制在5—70℃之間。

2)液壓電梯必須有與井道分開的設定的專用機房,機房內設液壓站、電控櫃及其附屬設備。機房尺寸不應小於下列尺寸:寬×深×高:1900㎜×2100㎜×2000㎜ 機房宜儘量與井道毗鄰。

3)液壓電梯的動力液壓油缸與所驅動的轎廂處於同一井道,動力液壓油缸可以伸到地下或其它空間。

4)直頂式液壓電梯如一部分液壓缸沉入地下,則用於埋設液壓缸的底孔應採用鋼管或塑膠管作為套管,套管內徑為350~1000mm。

5)安全鉗

(1).非直頂式液壓電梯必須設定安全鉗。

(2).安全鉗應與電控和液控裝置相聯鎖。當安全鉗動作時,主動力線路和下行控制電源應及時被切斷。

(3).在轎廂內額定載重量分布均勻的情況下,安全鉗動作後,轎廂底面的傾斜度不得大於正常位置的5%。

(4).禁止使用電氣、液壓或氣動驅動的裝置來操縱安全鉗。

(5).直頂式液壓電梯可以不裝設安全鉗,但必須在液壓缸的油口裝設限速切斷閥。

(6).安全鉗的設計及其他方面的內容,應符合GB 7588的規定。

(7).液壓電梯應設定蓄能型或耗能型緩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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