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淵源
梅縣地區是客家人聚居之地,素有“山歌之鄉”的美稱。客家山歌自古風行。歷史上這裡“漁人與樵子,唱徹百蠻天”;至近代“男女隔嶺唱和,興往情來,餘音裊娜,猶存歌仙之遺風 ”。(黃遵憲《人境廬詩草》題記)從1949年至1953年,興梅地區一些演出團體,用客家話演出了一批具有山歌特色的小歌劇和小演唱;後來有一些小戲套用原腔山歌填詞或以山歌為素材編曲演出,民眾覺得親切易懂,稱之為客家戲、山歌劇。接著文化部門舉辦山歌寫作、演唱能手訓練班,推動新的客家山歌和客家山歌劇的創作。與此同時,於1956年成立梅縣民間藝術團,專門從事山歌劇的創作演出。該團編演的《一把酒壺》、《爭寶》、《花果山前》和移植演出的《柳湖村》、《丹河曲》、《望江亭》、《龍鳳鎖》等劇目,深受觀眾歡迎,1958年正式創立客家山歌劇。
傳承現狀
1959年至1962年,先後組建汕頭專區和梅縣、興寧縣、蕉嶺縣4個專業山歌劇團。他們創作了一批有山歌特色的劇目,如《挽水西流》、《唱夫歸》、《雪裡梅花》、《彩虹》、《風雨亭》、《螺螄姑娘》、《牛郎織女》等,這些劇目成為山歌劇的常演劇目,有些在省內外都獲得很好的評價。如《彩虹》參加1965年中南區戲劇觀摩演出後,還到北京和華東一些省、市演出,極受歡迎。在藝術創作的實踐探索中,對原板山歌作了歸類和規範的嘗試,並加以適當的發展,同時創造了一些新的腔調;表演上吸收借鑑其他劇種的程式和方法,湧現出張振坤、熊莉梅、藍小田等一批有影響的演員。
藝術特色
80年代梅縣地區山歌劇團和其他山歌劇團,在藝術實踐中逐步創造和形成山歌劇的藝術特色。較有影響的劇目有《長泉情》、《月是故鄉明》、《情海漩渦》、《相思豆》、《漂流的新娘花》、《等郎妹》等。劇本唱詞有客家山歌味,基本是7字1句,4句1首,間有迭板山歌加襯字;多屬借物比喻、語義雙關的唱句,以比、興的手法抒情。唱腔音樂以客家地區的山歌、說唱音樂、雜腔小調和宗教音樂為基礎而形成發展,唱腔結構在山歌聯綴的同時採用板式變化。表演方面除借鑑民間歌舞、戲曲、歌劇的表現技巧和表演方法之外,還從現實生活中提鍊形體動作,以表現現代生活見長。客家山歌劇正朝著藝術上不斷完善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