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建設局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
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
改革工作,承擔全省高速公路統一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
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
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
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
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
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
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
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制定交通運輸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
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機構
局黨委書記、局長:李仕華
主持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市運管局局長:劉炯
主持市城鄉道路運輸管理局全面工作。
局黨委副書記:劉騏
分管黨委日常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人事、教育等)、辦公室工作(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扶貧等)、財務及收費公路管理等工作。聯繫人事科、辦公室(信訪科)、規劃財務科、收費公路管理處。
副局長:李興岷
分管公路、橋樑養護、應急管理(包括防洪、防震、搶險救災等)、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水上運輸及其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聯繫建設管理科、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公路局、航務(海事)局。
局黨委委員、局紀委書記:吳定源
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糾風和行風建設等工作。聯繫監察室。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斌
分管農村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管理(包括站點建設)、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交通行政執法、路政管理等工作。聯繫建設管理科、運輸管理科、政策法規科、運管局、路政管理支隊、檢測站。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羅昕
分管交通建設規劃、項目的前期工作、高速公路建設、 地方公路建設、科技、審計等相關工作。聯繫規劃財務科、建設管理科、審計科、高速公路協調辦、設計院、項目處、交通投資公司。
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何俊鋒
分管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造價管理等工作。聯繫建設管理科、質監站、設計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