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統計局

(四)增加對各地區、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的責任。 (十)管理下屬的宜興市綜合抽樣調查隊、宜興市統計計算中心,指導鎮、園區、街道統計業務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興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錫委發〔2009〕83號)和中共宜興市委、宜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興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發〔2010〕5號),設立宜興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服務業統計、能源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職責。
(三)增加基本現代化建設監測、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等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四)增加對各地區、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無錫市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劃及調查制度,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規範全市統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行為和案件;組織實施對鎮、園區、街道以及市各部門和單位的統計巡查工作、對鎮、園區、街道的統計督查工作、對統計對象的統計監審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制度,組織各鎮、園區、街道和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工作,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倉儲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社會福利業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工作,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等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註冊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實施基本現化化建設監測和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等統計方面的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提出建議。
(八)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工作。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發布宜興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和統計數據。
(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和統計專業知識培訓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加強統計隊伍建設。
(十)管理下屬的宜興市綜合抽樣調查隊、宜興市統計計算中心,指導鎮、園區、街道統計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興市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上報和文秘工作;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局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工資、獎懲、檔案工作,承辦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書檔案、保密、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幹部教育、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專業資格的培訓、考試和發證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督促檢查。完成全局中心工作任務。
(二)綜合統計科(掛服務業統計科牌子)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省統計局制訂的國內生產總值、勞動、內外貿易、交通、服務業及人口等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基本統計數據;負責以上專業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監審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的基礎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組織實施科學發展評價考核和社會建設發展統計監測;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全市巨觀統計數據,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管理和發布,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方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工作,管理全市統計調查項目,負責橫向統計信息的交流工作,負責對外提供統計數據。完成全局中心工作任務。
(三)工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省統計局制定的涉及工業、能源、科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等方面的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工業、能源、科技、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調查統計數據;負責以上專業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監審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上述的各項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完成全局中心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為13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3名,副科長(副主任)4名。

其他事項

根據宜興市編委批准,宜興市綜合抽樣調查隊、宜興市統計計算中心為宜興市統計局下屬行政管理類全民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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