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縣林業局

宜章縣林業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的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和國土綠化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林業發展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

領導分工

李家國:局 長,主持全局全面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 。

杜才華:副局長、森林公安分局政委,分管財務、統計及森林公、檢、法工作,包括森林公檢法、計財股、征管站,聯繫黃沙林業站。

李小珍:副局長,臨時性抽調到宜章縣原國有重點煤礦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辦公室工作。

周澤旺:副局長,分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資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林業法制、森林保護、林業產業工作,包括森防辦、資源林政法規股、法制辦、木管站、木材檢查站、森保站、產業管理站、林調隊、森林消防大隊、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聯繫梅田林業站、各木材檢查站。

譚 劍:紀檢組長,分管紀檢工作,協助周澤旺副局長抓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資源林政管理工作。

谷安平:黨組成員,分管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協助蔣情燈副局長抓好造林綠化及質量監理工作,聯繫里田林業站。

李治平:黨組成員,分管黨務、政工、山林糾紛調處、林地林權換髮證、醫療保險、信訪工作,包括政工股、糾調辦、林地林權發證辦,聯繫城關林業站。

黃樹平:監察室主任,分管監察、國有林場林、林業公司工作、聯繫白石渡林業站、騎田國有林場、溶家國有洞林場、縣木材公司、林業開發總公司、黃沙林科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和國土綠化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林業發展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

2、管理縣級林業資金,負責全縣林業資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工作,負責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4、組織指導縣森林資源(含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和其他特種用途林)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憑證採伐、運輸;依法負責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對林地征、占用的申報工作;管理並監督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組織協調山林權屬糾紛調處。

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國家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及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管理工作。

6、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林業檢察和林業審判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7、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以及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設;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8、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材、竹林、特種用途林)、防護林和風景林及林木花卉的發展與培育。

9、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外事和宣傳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工作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信訪、督查、保密工作;組織林業宣傳工作,組織新聞發布;綜合協調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林業合作和交流工作。

2、政工股

擬定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人事、紀檢、監督工作,調查和預測林業人才資源,指導林業隊伍建設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林業系統的黨務工作及統戰工作。

3、計畫財務股

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綜合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縣級林業資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申報重點林業項目建設,建立林業項目庫;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徵收管理林業基金;負責管理世行林業貸款資金;監督國有林業資產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指導全縣林業統計工作,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對所屬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審計。

4、造林股(加掛宜章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縣世界銀行貸款林業項目辦公室、縣退耕還林辦公室牌子)

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和特種用途林)、防護林和風景林的培育;負責統籌安排造林計畫、年度任務及營造林的檢查驗收;負責重點造林工程的組織實施。

組織指導全縣國土綠化規劃、技術、質量管理和驗收監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綠化費的徵收、管理、使用。承擔全縣古樹名木普查、保護、歸口管理縣花卉協會工作。

5、資源林政法規股(加掛宜章縣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糾紛調處辦公室牌子)

宣傳貫徹有關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管理、國土綠化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消長監測和統計;指導林業法制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教育,承辦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組織和指導森林資源管理;制定森林資源調查規劃、標準、規程和制度;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檢查驗收;監督森林資源使用情況;組織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指導全縣林地、林權管理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監督林地開發利用;監督林木、竹林憑證運輸和經營加工;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調查、調處縣與周邊區域以及鄉(鎮)之間的林地林木權屬糾紛案件。

直屬事業單位

1、縣基金管理站

主要職能:負責林業專用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2、縣科技推廣站

主要職能:負責林業科學技術的普及、推廣、培訓和服務工作,開展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與交流。組織林業科研成果開發套用。

3、縣森林保護站

主要職能: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森林植物野生動物及珍稀物種的調查、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

4、縣木材管理站

主要職能: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木材管理工作,木材檢查站建設,負責木材出境簽證。監督檢查木材檢查站的木材、竹材、林化產品和野生動物的出入境運輸。

5、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加掛森林資源監測中心牌子)

主要職能:承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森林資源消長動態監測和統計,監督檢查森林採伐作業設計、施工,組織、指導林業專業調查。

6、縣造林綠化工程監理管理站

主要職能:負責監督、指導、協調全縣造林綠化工程監理工作,組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的資質申報、人員培訓工作。

7、縣國有林場與森林公園管理站

主要職能:負責組織編制國有林場發展規劃,承辦國有林場新擴建調整方案的審核報批,指導編制審核林場經營方案,開發利用林場資源,管理森林公園。

8、縣林木種苗管理站

主要職能:負責林木種子計畫、質量管理、負責林木引種及種子資源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林木良種的造育、審定和推廣,指導林木種苗良種基地建設和國有苗圃的管理。

9、縣林業產業管理站

主要職能: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研究提出行業發展規劃,指導林產工業新技術開發利用,監督執行木材及其林工產品標準工作,指導林工企業原料林生產基地建設,負責管理林業公路、林業企業、基地生產安全,負責全縣松香、松脂生產流通的管理工作以及基地造林管護等工作。

10、五所木材檢查站即廖家灣、栗源、杉樹山、白石渡、鐵路木材檢查站。主要負責檢查107國道、1803線省道、白石渡、團結二個火車站的竹木及林產品、野生動植物的運輸及履行全縣木材流通中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

11、七所林業工作站(片站)即城關(城關鎮、城南鄉、沙坪鄉);白石渡(白石渡鎮、楊梅山鎮、平和鄉、太平里鄉);里田(里田鄉、長策鄉、赤石鄉、新華鄉、瑤崗仙鎮);梅田(梅田鎮、麻田鎮、漿水鄉);黃沙(黃沙鎮、迎春鎮、長村鄉);團結(岩泉鎮、栗源鎮、關溪鄉);一六(一六鎮、笆籬鄉、白沙圩鄉)。主要負責本轄區鄉(鎮)的採種、育苗、植樹造林、森林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技術指導和林政管理,承辦縣林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民主西路16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