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事故發生,不問實際損失大小都依據契約簽訂時雙方預先約定的保險金額支付保險金的保險。
人壽保險契約就是典型的定額保險契約。按照通常觀念,人的生命價值是無法估量的,因此人壽保險無須採用損失填補原則確定保險金數額。所以人壽保險又叫“補償抽象損失保險”。
不定額保險
不定額保險又可以成為損失填補保險,或者叫補償保險,或者“評價保險契約”,是指在保險事故發生之時,保險人評估被保險人損失,在保險金額的限度內給付保險金,用以彌補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保險人給付的保險金,一方面必須在保險金額的限度之內,另一方面也必須在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限度之內。財產保險都屬於損失填補保險,又叫“補償具體損失保險”。人身保險中的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介乎人壽保險與財產保險之間,屬於中間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