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4年頻頻出台反腐規章、打通國內國外追逃通道、強力推進巡視和專項巡視、重要節點重點出擊、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對貪腐分子形成了強大震懾。反腐從治標與走向治本,使制度籠子的“高壓線”真正“通上電”,“官以為常”的腐敗現象明顯減少,對政治生態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專項行動
2013年8月,中紀委建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情況月報制度,要求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每月報送有關數據。2014年1月召開的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不能讓國外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斷腐敗分子的後路。”2014年7月以來,公安部啟動“獵狐2014”行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014年11月26日,中國外交部在媒體吹風會上發布的一份國際追逃追贓形勢報告顯示,通往“避罪天堂”的路越走越窄,貪官可逃之處越來越少。中國正在構建全球反腐的天網,不僅要追逃貪官,也要追繳贓款。
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反饋“收官”不足半月,11月18日,第三輪巡視即敲定13個專項巡視對象,成為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現巡視“全覆蓋”後的首輪巡視。
2014年12月3日“獵狐2014”海外追贓追逃行動已從58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396名,其中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的百餘人,緝捕數是去年的2倍多。中央巡視對象約280個,預計5年內完成巡視。中央巡視組已展開的巡視共涉及47個對象,包括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7家中央單位、6家中央企業和2所部屬高校。
專項巡視
專項巡視是指主要針對特定事項或問題開展的巡視,是巡視工作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的創新,是確保巡視工作形成更大震懾力的重要舉措。與常規巡視相比較,專項巡視以問題為導向,既可以針對某個地方或單位,也能針對某個具體案件。沒有常規巡視那般‘興師動眾’,哪裡有風吹草動,專項巡視就即刻出發。重點對象主要為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具有“短、平、快”的特點:重點更加突出,內容更加具體,程式更加簡便,方法更加靈活、時間更加緊湊。這一舉措,旨在驅動“全覆蓋”這個總目標的實現,確保巡視工作形成更大震懾力。專家觀點
專家認為,只有持續推動反腐,更加廉潔的政府行為、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和更加公正的社會環境才能早日實現,而這必將極大激發經濟體的內生活力,進一步夯實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真正將改革發展的成果更公平地惠及更廣泛的民眾。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麥可·斯彭斯表示,改革需要高效、誠實的官僚系統。從長期看,中國正在進行的反腐風暴有利於推進改革,未來中國經濟結構將會更加健康,增長前景也更好。
多家國際機構近期紛紛調高了中國經濟預期。英國巴克萊銀行將中國經濟全年增速預期從7.2%上調至7.4%,法國興業銀行由6.9%上調至7.1%,日本野村證券由7.4%上調至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