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欣茹

宋欣茹(1912——1993),女,直隸(今河北)饒陽人,全國勞動模範。生於饒陽縣西段村一貧苦農民家庭,後嫁到常安村。1937年“七七”事變後,她積極投身抗日工作,歷任村婦救會幹部、副主任、主任,並於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宋欣茹在1937年“七七”事變後,她積極投身抗日工作,歷任村婦救會幹部、副主任、主任,歷任常安村常支部書記、鋼鐵農業生產合作社主任、常安生產大隊黨支部書記、留楚人民公社黨委副書記、衡水地區婦聯副主任。並於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是第四、五屆全國人大代表。五十年代帶領民眾組織農業生產合作社,多次戰勝洪澇災害,發展農業生產。1972年起,所在大隊連續七年糧食平均畝產超過千斤。1979年糧食畝產達到1350斤。1957年獲全國農業勞動模範稱號。1960年、1979年兩次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1979年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1993年,宋欣茹病逝,終年81歲。

人物評價

在整個抗日戰爭期間,宋欣茹以民族大義為重,衝破封建禮教的束縛,走家串戶,積極宣傳抗日救國,並組織婦女做軍鞋、挖地道、動員參軍、救護傷員,被譽為“冀中平原一青松”、積極支前的“紅大嫂”。在日偽軍“掃蕩”的殘酷時期,她冒著生命危險親自救護了身受重傷的縣婦救會幹部孟惟訓。

饒陽解放後,宋欣茹帶領民眾積極進行土地改革,受到貧苦大眾的擁護。建國後,擔任常安村黨支部書記,帶領民眾,堅決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由於工作突出,1957年宋欣茹被國務院命名為“全國農業勞動模範”。1963年,饒陽遭受特大洪災,常安村地處河套,地勢低洼,受災尤重。緊急關頭,她冒著生命危險,搶救集體財產和遇難民眾,被評為“河北省抗洪模範”。

為了改變生產條件,她帶頭參加生產勞動,大搞農田基本建設,戰勝了一個個自然災害,奪取了一個個豐收年,發展壯大了集體經濟,改善了人民生活,使常安村成為全省農業戰線上的先進單位。宋欣茹也先後兼任留楚公社黨委副書記、中共饒陽縣委委員、中共衡水地委委員、地區婦聯副主任、河北省婦聯常委、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還3次獲得國家金質獎章,兩次受到毛澤東主席的接見,多次榮獲縣、地區、省、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並當選為第四、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榮譽面前,她謙虛謹慎,始終保持了一個普通農民的本色,生活從不搞特殊。其獨子在武漢市工作,生活條件優越。他不忍母親一人在家,多次勸她去武漢共享天倫之樂。宋欣茹卻不願離開家鄉故土和她為之奮鬥的事業。晚年,她體弱多病,仍日夜操勞,最後時刻仍念念不忘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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