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監察局安順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監督工作的意見

(一)加強預算監督,確保政府採購按計畫實施
各級財政部門每年要根據政府採購預算制定政府採購計畫,嚴格按照政府採購預算和政府採購計畫監督採購單位進行採購。採購單位不得隨意更改政府採購預算,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必須按照法定程式重新上報審批以保證預算的嚴肅性。對應當進行政府採購的項目,採購單位不按照政府採購規定組織採購的,集中核算或集中支付機構一律不予報賬。
(二)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重點監督以下內容:
1、採購人是否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正確選擇採購方式。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是否實行公開招標,有無未經批准,擅自採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其他方式進行採購。
2、在採購招標檔案中有無附加傾向性、歧視性條款,有無指定商品的品牌。
3、政府採購招標公告是否在媒體上進行公開發布,公告期限是否符合規定。政府採購項目執行情況是否公開,凡是採用《政府採購法》規定採購方式的,採購結果是否在媒體上進行公布。
4、政府採購活動是否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的基本程式進行運作,有無擅自更改或簡化程式,整個採購過程是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
5、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投標單位收取有關代理費用,有無擅自提高標準的問題。
(三) 加強對政府採購人員的職業技能監督
財政部門要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人員定期進行培訓考核,不斷提高採購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四) 建立專家庫制度,確保評標的公正性
一是在專家庫的建立上做到廣泛性,使更多的、符合條件的各相關領域的人才進入專家庫。二是在專家庫的確立上做到專業性,即建立專家準入制度,制定準入專家庫的標準和條件,提高評標質量。三是在專家的選取上做到隨機抽取,評標前按項目所屬專業類別隨機抽取專家。
(五) 加強對政府採購契約履約情況的監督
在政府採購契約履行期間以及履行後,財政部門要隨時對採購單位和供應商的履約情況進行抽查,對契約的採購標準、採購質量和採購內容等事項進行核查,加強對契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防止出現以次充好,降低服務標準等違反契約的行為發生。
二、發揮各方合力,建立多渠道、多層次的政府採購監管體系
(一)加強財政部門對政府採購的日常管理與監督
各級財政部門作為政府採購的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採購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管理科室工作人員要實行定期能換制度。通過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在政府採購工作各個環節上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各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要把工作重點放到對政府採購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督上,確保政府採購的規範運作。
(二) 加強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促進廉政建設
各級行政監察機關要按照《行政監察法》和《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加強對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監察。對市級重點採購項目,由市監察局參與全過程監督。各部門和單位的內設監察機構要參與對本部門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
(三)加強社會監督,確保政府採購真正成為“陽光工程”
l、發揮特邀監察員的監督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邀請監察機關聘請的特邀監察員參加政府採購活動的現場監督和專項檢查。
2、發揮供應商的監督作用。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受理供應商的投訴、舉報或申訴,對查證屬實的,要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切實糾正政府採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維護政府採購的良好形象。
3、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全社會監督。財政、監察等監督部門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社會各界對政府採購活動中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政府採購工作規範、有序運行
(一) 強化重點檢查
各級財政、監察等監督部門要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單位執行政府採購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是發現和糾正逃避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活動不規範等行為
(二) 查處違規問題
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財政、監察等部門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在政府採購中徇私舞弊、搞私下交易的,視情節輕重追究黨紀政紀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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