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59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經過半年的努力,於1987年7月20日全體一致通過了要求伊朗、伊拉克立即停火的決議,即598號決議。 國際社會普遍要求兩伊遵守安理會598號決議,一些國家還為此進行斡鏇。 598號決議是聯合國為結束長達7年之久的兩伊戰爭作出的新嘗試。

1987年7月20日 安理會59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經過半年的努力,於1987年7月20日全體一致通過了要求伊朗、伊拉克立即停火的決議,即598號決議。
598號決議的主要內容是:1.要求伊朗和伊拉克立即停火,停止陸上、海上和空中的一切軍事行動,並立即把所有軍隊撤到國際上公認的邊界內,通過談判解決兩國爭端。2.請聯合國秘書長派遣聯合國觀察員,核查、證實和監督停火與撤軍,並就此向安理會提出報告。3.敦促伊朗和伊拉克雙方與聯合國秘書長合作,協助秘書長執行本決議和進行調解的努力,以期按照《聯合國憲章》所載的各項原則,就一切有待解決的問題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全面、公正和體面的解決。4.促請其他所有國家盡力克制,不採取可能導致衝突進一步升級和擴大的任何行動,從而促進本決議的執行。5.請秘書長與伊朗和伊拉克協商,探討委託一個公正的機構去調查衝突責任問題,並儘快向安理會提出報告。6.確認這場衝突造成了重大破壞,衝突結束後需要在國際援助下進行重建,請秘書長派遣專家進行研究,並向安理會提出報告。7.請秘書長與伊朗、伊拉克及該地區其他國家進行協商,審查加強該地區安全與穩定的措施。598號決議還指出,它的各項要求是按照《聯合國憲章》第39條和第40條的規定作出的,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如兩伊雙方或其中一方拒絕決議,安理會將再次開會,“審議確保本決議獲得遵守的進一步步驟”,其中包括採取一些制裁性措施。
決議通過後,兩伊相繼作出反應。7月21日,伊拉克副總理兼外長阿齊茲赴紐約,向秘書長通報了伊拉克的立場,表示歡迎安理會決議,並決定暫停襲擊伊朗海上目標,以示伊拉克的誠意。但伊拉克要求伊朗必須同時遵守決議。伊朗對決議既未表示接受,也未加以反對。伊朗副外長拉里加尼同聯合國秘書長進行了兩輪會談,還同除美、法以外的13個安理會成員國進行了會晤,表示早日結束戰爭也是伊朗的目標。但伊朗堅持說,只有宣布伊拉克是戰爭發起者,伊朗才願意接受這一決議。
國際社會普遍要求兩伊遵守安理會598號決議,一些國家還為此進行斡鏇。阿拉伯國家為實施該決議進行了頻繁的外交活動。8月23―25日,阿盟部長理事會特別會議在突尼西亞舉行。會議通過決議,要求伊朗以9月2日為限接受安理會598號決議,並決定將根據伊朗的態度和海灣形勢的發展,另行討論對付伊朗的辦法,包括重新考慮同伊朗的外交關係。
598號決議是聯合國為結束長達7年之久的兩伊戰爭作出的新嘗試。國際輿論普遍認為,這一決議是公平、合理的,它反映了國際社會要求儘早結束流血衝突、恢復海灣地區和平的強烈願望,為全面、公證解決兩伊爭端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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