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行農村中國小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從2001年5月1日起,試點縣(市、區)原由鄉鎮管理的農村中學、國小的人、財、物全部上劃縣級管理,教師工資由縣財政委託銀行統一發放。 各試點縣(市、區)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中國小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工作,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各試點縣(市、區)政府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

發文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皖政辦[2001]31號
發布日期:2001-4-23
執行日期:2001-4-23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鞏固農村義務教育成果,促進農村教育事業發展,經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全椒、定遠、臨泉、利辛、金寨、歙縣、蕭縣、懷遠、寧國、金安、裕安等11個縣(市、區)進行農村中國小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從2001年5月1日起,試點縣(市、區)原由鄉鎮管理的農村中學、國小的人、財、物全部上劃縣級管理,教師工資由縣財政委託銀行統一發放。現將試點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界定上劃縣級管理的人員

上劃縣級管理的範圍和對象為,截止2000年12月31日鄉鎮財政供給的農村中學、國小編制內在冊、在崗的國家正式教職工和離退休教職工。為保證人員上劃工作的順利進行;自2001年1月1日至上劃工作全部結束,各試點縣(市、區)農村中學、國小的編制和人員一律凍結。

二、合理調整縣對鄉鎮的財政體制

試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本著儘量讓利於鄉鎮的原則,合理劃分縣與鄉鎮的事權範圍,重新核定鄉鎮財政收支基數,進一步完善縣對鄉鎮的財政體制。上劃經費基數的確定,應以各鄉鎮中、國小教育現行正常經費開支水平為依據,鄉鎮財政原用於教育基礎設施修建等非經常性的開支不納入上劃基數。農村中國小教育經費上劃後,教師工資實行縣編制部門核准編制和實有人數、縣人事部門核定人員和工資,縣財政核撥經費並委託銀行統一發放。農村教師公費醫療經費也同時上劃縣級管理。縣對鄉鎮的財政體制調整後,今年及以後年度農村教師因增人和工資政策調整等引起的增支,由縣級財政負擔。農村中國小教育經費上劃縣級管理後,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繼續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的領導和中國小校的管理,做好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校舍維修和危房改造等工作。

三、認真做好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在上划過程中,要對農村各中國小校的財產。物資進行認真清理、核查、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借上劃之機,以任何形式貪污、挪用、截留、私分、侵占學校資產。各試點縣(市、區)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中國小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工作,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四、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試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本著實事求是和積極穩妥的原則,在上划過程中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各類臨時聘用人員、代課教師等,由鄉鎮負責清退;對超編的國家正式教職工,各地要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縣確定的教師編制總額內,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商人事、編制和財政部門對教師進行餘缺調劑,調劑後仍然超編的人員由所在鄉鎮負責安置分流。以前年度鄉鎮拖欠教師的工資,由原鄉鎮負責逐步補齊。待轉正的民辦教師轉正前和退養民辦教師的工資,仍由所在鄉鎮負擔。教育 “兩基”達標等形成的農村中國小校的債務,由原債務人負責逐步償還。

五、繼續加強財政清理

積極做好增收節支工作,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大力組織收入。堅持量力而行、量財辦事,按照“一是吃飯,二要建設”的原則,合理調整支出結構,妥善安排各項支出,保證工資的正常發放。加強和規範工資專戶管理,縣財政必須將當月收入(包括鄉鎮上解收入和調度資金),按核定的縣級財政負擔的工資總額,劃入工資專戶,優先滿足工資支出的需要。縣及縣以上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調度,保證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全面推進公共財政支出改革,繼續強化財政的管理與監督,農村中、國小上劃後,其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由縣級財政負責。

六、切實推進教育改革

各試點縣(市、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和推進教育改革。合理確定中國小辦學規模,加快調整農村中國小布局。綜合運用行政和市場兩種手段最佳化義務教育資源的配置,提高教育資源利用率。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教師聘用制等,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編制、人事、教育、財政等部門要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地實際,因地制宜,以縣為單位確定中國小師生比,合理制定農村中國小編制標準,實事求是地做好教職工的定編定員工作。鼓勵教師由城鎮學校向農村學校、重點學校向薄弱學校流動。學校之間教師的餘缺調劑,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商縣人事、編制、財政部門在編制內統一辦理。今後新進入的教職工,一律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編制、人事、財政部門共同審定後,報縣政府審批,同時報省、市教育、編制。人事和財政部門備案。積極進行農村各類教育辦學體制改革的試點,鼓勵社會力量辦學。

七、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

各試點縣(市、區)政府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抓緊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掛帥,有關分管負責同志及紀檢監察、編制、人事、財政、教育、審計等部門參加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試點方案,組織開展試點工作,解決試點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本職工作。各試點縣(市、區)的試點方案,於5月10日前以政府名義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財政廳、教育廳、人事廳、省編辦和所在的省轄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省政府將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對各試點縣(市、區)的方案審核批覆。省直有關部門以及試點縣(市、區)所在的省轄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深入試點縣(市、區)指導試點工作,幫助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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